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编制和审阅要求
背景:
中国证监会于2006年11月颁布了“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
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
知”),“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应在披露2006年度报告的同时编制“新旧
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差异调节
表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阅并发表审
阅意见,上市公司应在差异调节表前披露上述审阅意见。
解释:
上市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差异调节表,与此同时,上市公司还应
以附注方式充分披露差异调节表的编制目的、编制基础和主要项目附
注(格式参照附件一)。
上市公司应以重要提示的方式对差异调节表中所列报的2007
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所列报
的相应数据可能存在的差异对差异调节表使用人做出提示。
注册会计师在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
报表审阅》的有关要求对差异调节表进行审阅时,应保持必要的执业
谨慎,实施询问被审阅单位采用的差异调节表相关会计政策和所有重
要的认定、了解差异调节表中调节金额的计算过程、阅读差异调节表
以考虑是否遵循指明的编制基础和在必要时实施分析程序等审阅程
序;注册会计师应充分关注上市公司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差异调节表、
上市公司选择会计政策和差异调节表重要认定的合理性,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阅证据,并结合注册会计师在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对上市公
司实施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谨慎发表审阅意见(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阅意见格式参照附件二,其他类型的审阅意见请参照上述
格式)。
附件一:差异调节表
附件二:注册会计师对差异调节表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阅报告
附件一:差异调节表
重要提示:
本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目前本公司正
在评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行慎重考虑或参照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
的进一步讲解后,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可能对编
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
表”)时所采用相关会计政策或重要认定进行调整,从而可能导
致差异调节表中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
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存在差异。
XX股份有限公司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千元/百万元
项
注释项目名称金额
目
2006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现行会计准则)
1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贷方差额
2拟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3因预计资产弃置费用应补提的以前年度折旧等
4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辞退补偿
5股份支付
6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重组义务
7企业合并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商誉的账面价值
根据新准则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
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0金融工具分拆增加的权益
11衍生金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