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力学性能试验作业指导书
一、文件编制信息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二、修订记录
修订编号
修订内容概述
修订人
审核人
批准日期
三、钢材力学性能试验的标准、项目及取样规则
3.1基本要求
钢筋进场时应具备出厂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单,每捆(盘)钢筋需附有产品标牌。验收时应按同一牌号、同一炉罐(批)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进行分批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核对标牌、外观检查,并按相关标准抽取试样进行力学性能试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若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出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异常等情况,需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3.2检验规则
3.2.1一般规定
钢筋的检查、验收、复检与判定应遵循GB2101—89的规定,每批钢筋应满足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要求。
3.2.2力学性能试验取样
从每批钢筋中选取10%的盘数(不少于25盘)进行力学性能试验。若试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该不合格盘需作报废处理,随后从未试验的钢筋中抽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复验。若复验结果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钢筋不合格,但若供方重新分类,可作为新的一批提交验收。
从每批钢筋中抽取10%的盘数(不少于25盘)进行表面质量和尺寸偏差检查,若检查不合格,应对该批钢筋进行逐盘检查。
3.2.3钢丝检验规则
钢丝的检验规则按GB2103-80《钢丝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执行,对每盘钢丝的两端取样进行抗拉强度、弯曲和伸长率试验,屈服强度和松弛试验每季度抽验一次,每次抽验不少于3根。
3.2.4盘条检验规则
盘条的质量检查与验收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每批盘条由同一冶炼炉号、同一牌号、同一尺寸的盘条组成。低碳钢热轧圆盘条的组批规则按GB701—91《低碳钢热轧圆盘条》的规定执行。
3.2.5冷拉钢筋检验规则
冷拉钢筋应分批验收,每批由不大于20t的同级别、同直径冷拉钢筋组成。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和局部缩颈,当用作预应力筋时需逐根检查。从每批冷拉钢筋中抽取两根钢筋,每根取两个试样分别进行拉力和冷弯试验,若有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应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重做各项试验,若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判定该批冷拉钢筋不合格。冷拉钢筋的屈服点和抗拉强度的计算应采用冷拉前的截面面积。
四、钢材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4.1样品接收
对样品进行挂牌编号,并与委托单编号对应。
测量样品的尺寸参数。
试验需符合GB228—87《金属拉伸试验方法》与GB232—88《金属弯曲试验方法》的技术标准要求。
4.2拉伸试验
4.2.1试验目的
通过试验测定钢材的屈服点σs、屈服强度σ0.2、抗拉强度σb和伸长率δ等指标,以评定钢材的质量。
4.2.2仪器设备
万能材料试验机:示值误差需控制在±1%以内;使用时,应选择合适的刻度盘,使试件预期破坏荷载落在刻度盘全量程的20%~80%范围内。
标点划分器BJ—10、游标卡尺。
4.2.3试验步骤
拉伸试验流程
弯曲试验流程
标注试样标距
准备试样
测量截面尺寸
根据试件直径选择冷弯冲头并调整间距
将试样夹紧在试验机上
将试样放置在万能试验机试台冷弯座上
施加荷载
施加压力
读取屈服点负荷或测定屈服强度负荷
记录试样外观情况
继续加荷直至试样拉断
评定试验结果
读取最大负荷
审核试验数据
测量断后标距
签发试验报告
进行数据计算
4.3性能测定
4.3.1屈服点测定
对于具有明显屈服现象的钢材,需测定其屈服点。
4.3.2屈服强度测定
对无明显屈服现象的钢筋,应测定其屈服强度σ0.2。
4.3.3抗拉强度测定
抗拉强度σb是指试样拉断时最大试验力所对应的应力,可通过测力度盘或拉伸曲线读取最大试验力Fb,并按公式σb=Fb/S0(N/mm2)计算得出。
4.3.4伸长率测定
伸长率是指试样拉断后标距长度的增量与原标距长度的百分比。由于原标距长度L0有5d0和10d0(d0为横断面为圆形试样的直径)两种,故测得的伸长率分别为δ5和δ10(试验中采用δ5和δ10需符合钢材标准的技术规定)。试验前需在试样上做好标距标记,试样拉断后将拉断处紧密对接,使轴线位于同一直线上,采用合适的方法测定断后标距L10。
4.3.5数据修约规则
性能数据的数字修约应符合以下要求: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值修约到5N/mm2;伸长率若≤10%则修约到0.5%,若大于10%则修约到1%,修约采用四舍五入单双法。
4.3.6试验结果无效情形
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试验结果无效,需补做同样数量的试验:
试样在刻划的标记处或标记外断裂,导致性能不合格;
操作过程不当;
记录有误或设备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