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060.01CCSP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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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6058—2025
深浅层地下水划分规范
2025-04-03发布2025-05-03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3/T6058—2025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河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河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明良、唐立强、白云鹏、连少伟、刘淼、张俊芝、王新友、任印国、杨婷婷、范成博、贾瑞涛、时晓飞、郭中磊、李媛媛、张立烨、赵勐、刘婧、赵伟玲、贾腾飞、刘洋、张大胜、王鹤鸣、高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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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浅层地下水划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深浅层地下水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以及平原区、山丘区、山间盆地区、坝上高原区的划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浅层地下水和深层地下水的划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4157水文地质术语
GB/T34968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导则
GB/T51040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标准
3术语和定义
GB/T1415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浅层地下水renewablegroundwater
与当地大气降水或地表水体有直接补排关系的地下水,包括潜水及与潜水具有较密切水力联系的承压水。
[来源:GB/T51040-2023,2.0.15]
3.2
深层地下水unrenewablegroundwater
自然状态下,与其他水体水力联系微弱且不可更新或难以更新的地下水。
[来源:GB/T51040-2023,2.0.16]
3.3
含水层组aquifergroup
指同一地质时期形成的具有统一水力联系的多个含水层的空间组合。
3.4
山前近源补给Nearsourcereplenishment
指山前地下水通过相邻山丘区大气降水或地表水垂直入渗后以侧向径流方式产生的补给。
3.5
地下水位特征Characteristicsofgroundwatertables指地下水水位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及其变化规律。
3.6
地下水位年变差yearlydifferenceofgroundwatertables当年末地下水位与上年末地下水位的差值。
4总体要求
4,1浅层地下水和深层地下水划分应在已系统开展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勘查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勘查工作比例尺宜大于等于1: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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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按照平原区、山丘区、山间盆地区、坝上高原区四个基本类型区进行浅层地下水、深层地下水划分。
4.3地下水监测数据的获得应符合GB/T51040的要求,监测站点的监测时长至少1个日历年。
4,4同位素年龄数据应由检验监测机构资质认定合格的单位出具。
4.5浅层地下水和深层地下水划分应以地下水与大气降水或地表水体的直接补排关系、地下水更新性为依据,并综合地下水更新性、隔水层地层结构为主、地下水位特征对比指标及同位素年龄等因素进行分析确定。
4,6平原区中水文地质研究程度高的区域,可对深层地下水进行进一步划分。
5平原区地下水划分
5.1根据以往水文地质调查、勘查工作成果,河北省平原区第四系地下水含水层具有垂向上分层发育的特征,自上而下可划分为Ⅰ、Ⅱ、Ⅲ、Ⅳ四个含水层组。浅层地下水和深层地下水划分宜以不同含水层组之间的界线为基础进行划分。
5.2河北省平原区根据地貌条件划分为山前平原区、中部平原区、滨海平原区,见附录A。
5.3浅层地下水与深层地下水之间应当有稳定隔水层。隔水层的隔水性能由岩性、稳定连续性指标组成。岩性为黏土或亚黏土;稳定连续性指标为每150平方千米范围内隔水层单层最小厚度均大于等于5米。
5.4地下水更新性。通过地下水位与大气降水或地表水体的相关性分析确定地下水更新性强弱,当相关系数满足显著相关标准时,地下水更新性强。
5.5地下水位特征对比指标均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