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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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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17
总字数:约7.19千字
文档摘要

《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技术规范》编制说明及试验报告

(征求意见稿)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5]7号)的安排,由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项目周期是16个月。原标准号为GB/T35209—2017,修订标准项目计划编号为T-606,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工催化剂分技术委员会(SAC/TC63/SC10)归口。

2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协作单位、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由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3标准修订的意义

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烟气脱硝技术是当前烟气脱硝的主要技术手段,其核心是脱硝催化剂。目前,燃煤电厂脱硝催化剂保有量约150万m3,其设计寿命一般为3年,由于目前国内电厂发电小时数不足,脱硝催化剂更换周期平均延迟为5年左右,每年约有30万m3失活脱硝催化剂需要进行处置再生;非电行业脱硝催化剂保有量约30万m3,脱硝催化剂的设计寿命只有2年,保守估计更换周期为3年,每年约有10万m3失活脱硝催化剂需要进行处置再生。综合考虑电力和非电行业需求,脱硝催化剂处置再生总市场规模将达到40万m3/年,市场容量大。失活脱硝催化剂进行再生,不但有利于环境保护、节约原材料,实现资源的循环再利用,而且降低了脱硝成本,同时避免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和环境的二次污染。国务院在《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要大力发展脱硝催化剂的再生。GB/T35209—2017《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技术规范》应运而生,其发布实施满足了当时失活脱硝催化剂再生的技术需求。

随着再生技术发展,制备工艺逐渐成熟,失活脱硝催化剂外观的磨损不能成为判定再生的决定性条件。同时,我国对失活脱硝催化剂的管理政策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废钒钛系催化剂的运输要求。此外,市场对再生脱硝催化剂的品质要求进一步提高,因此再生工艺过程还需优化模块修复等措施。

综上所述,原标准的相关提法和要求与当前实际情况已严重不相符,对《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技术规范》(GB/T35209—2017)进行修订是必要的。

4工作过程的简要说明

确定该标准修订意向后,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了《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技术规范》化工行业标准编制小组。标准编制小组主要进行了以下工作:

2024.01~2024.02,成立标准编制小组,并组织调研和资料搜集,召开立项咨询会议,确定本项目涉及的工作内容、指标范围及人力安排等。

2024.03~2024.12,先后进行了三次国标修订工作会,会上向各相关单位充分征求了意见,并进行了讨论,会后修改又进一步组织线上研讨,编写完成了标准草案。

2025.01~2025.04,修改完善标准草案,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的依据

1相关参照标准

本标准的制定参照了国内外相关的研究内容、文献,同时还参照了如下标准:

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T19587

气体吸附BET法测定固态物质比表面积

GB/T31584

平板式烟气脱硝催化剂

GB/T31587

蜂窝式烟气脱硝催化剂

GB/T31590

烟气脱硝催化剂化学成分分析方法

GB/T34701

再生烟气脱硝催化剂微量元素分析方法

DL/T1286

火电厂烟气脱硝催化剂检测技术规范

DL/T1828

火电厂烟气脱硝再生催化剂

2标准编制原则

编制标准时尽可能地做到简化、统一、协调、优化;既要考虑其先进性,也要考虑到实用性、可行性;既要符合国内外发展的需要,也要结合国内目前的实际状况。

3修订标准的依据

以GB/T31587《蜂窝式烟气脱硝催化剂》、GB/T31584《平板式烟气脱硝催化剂》、DL/T1828《火电厂烟气脱硝再生催化剂》等以及相关生产企业的企业标准为基础,同时本标准结构和文字依据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等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写。标准起草工作开展后,主要查阅了国内外同类产品标准和国内有关企业技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对比分析。

三、标准内容的修订情况

1范围

按照GB/T1.1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