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今
《吕氏春秋》;学习目标;作家作品;《吕氏春秋》是在吕不韦任秦国丞相期间编写的。当时秦的变法已有百年历史,但六国中反对变法的大有人在。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焚书”,就是由齐人淳于越提出“师古”引起的。这篇文章就是针对“师古”的主张写的。;《吕氏春秋》是杂家代表著作,其编写经过见于《史记·吕不韦列传》:
“吕不韦乃使其客人人著所闻,集论以为八览、六论、十二纪,二十余万言。以为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号曰《吕氏春秋》。布咸阳市门,悬千金其上,延诸侯游士宾客有能增损一字者予千金。”(成语:一字千金)
内容以儒、道思想为主,兼及名、法、墨、农及阴阳家言。目的是为秦统一天下、治理国家提供思想武器。;解题;上胡不法先王之法,非不贤也,为其不可得而法。先王之法,经乎上世而来者也,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虽人弗损益,犹若不可得而法。;凡先王之法,有要于时也,时不与法俱至。法虽今而至,犹若不可法。故择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为法。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何也?;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人也,而己亦人也。故察己则可以知人,察今则可以知古,古今一也,人与我同耳。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今知古,以益所见,知所不见。故审堂下之阴,而知日月之行、阴阳之变;见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鱼鳖之藏也;尝一脟肉,而知一镬之味、一鼎之调。;提出并论证中心论点——察今。;荆人欲袭宋,使人先表澭水。澭水暴益,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余人,军惊而坏都舍。向其先表之时可导也,今水已变而益多矣,荆人尚犹循表而导之,此其所以败也。今世之主,法先王之法也,有似于此。其时已与先王之法亏矣,而曰“此先王之法也”而法之以为治,岂不悲哉?;全面论证“世易时移,变法宜矣”的中心论点。;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世易时移,变法宜矣。譬之若良医,病万变,药亦万变。病变而药不变,向之寿民,今为殇子矣。故凡举事必循法以动,变法者因时而化。若此论,则无过务矣。
;是故有天下七十一圣,其法皆不同,非务相反???,时势异也。故日良剑期乎断,不期乎镆铘;良马期乎千里,不期乎骥骜。夫成功名者,此先王之千里也。;叠用通俗易懂的比喻,从“事”的条件变化论证中心论点。;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以此故法为其国与此同。时已徙矣,而法不徙,以此故法为其国与此同。时已徙矣,而法不徙,以此为治,岂不难哉?;用“刻舟求剑”的寓言讽喻那些不顾“地”的条件变化而机械法古的人。;有过于江上者,见人方引婴儿而欲投之入江中,婴儿啼,人问其故,曰:“此其父善游。”其父虽善游,其子岂遽善游哉?此任物亦必悖矣。荆国之为政,有似于此。;用“引婴投江”的寓言讽喻不顾“人”的条件变化而机械法古的人。;本文论证的过程:;论证方法:讲道理(比喻论证、反面批驳),摆事实(举例论证、用寓言),正反论证(正面立论举例、反面批驳讽喻)。
“审堂下之阴,而知日月之行------”一组事例,来自熟悉的日常生活,说明“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今知古,以所见知所不见”,证明“察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举例论证、正面论证)
良医比喻,以七十一圣事例说明“病王变,药亦万变”,“时势异也”,“其法皆不同”,着重讽喻不顾“事”(问题)的条件变化而机械法古的人。又以良剑、良马的比喻简明生动,说明不要追求“先王之法”的虚名,而要追求“成功名”(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从而证明“世易时移,变法宜矣”。(比喻论证)
寓言“循表夜涉”---着重讽喻不顾“时”的条件变化而机械法古的人。“以此为治,岂不悲哉”!
寓言“刻舟求剑”---着重讽喻不顾“地”的条件变化而机械法古的人,“以此为治,岂不难哉”!
寓言“引婴投江”---着重讽喻不顾“人”的条件变化而机械法古的人,“以此任物,亦必悖矣”。(用寓言,形象生动、深刻地讽刺了那些墨守成规、顽固不化、反对变法的人,寓意鲜明正确,有力地从反面论证了察今变法的必要性。反面论证)
;通假字;词类活用;5、见瓶水之冰
6、军惊而坏都舍;一词多义;之;益;审;谢谢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