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今》《吕氏春秋》
教学目标1·梳理文章大意,掌握并积累文言知识。2·理解本文观点的进步意义,进而明确人们的主观认识应该随着客观事物的发展变化而有所改变,制定法令制度必须从当前的实际情况出发这一道理。3·理解本文逐层推进,引出中心论点的写法,学习本文运用寓言故事来论证事理、以加强文章的说服力的论证方法。4·体会文章的当代启示及对自己的启迪。
壹·知人论世
吕不韦(?——前235年)战国末年卫国商人。在赵国都城邯郸经商时结识了在赵国做人质的秦昭襄王的孙子异人。在吕不韦的帮助下,异人后来做了秦的国君,以吕不韦为相国。异人死后,13岁的儿子嬴政即位,尊吕不韦为仲父,继任相国,秦始皇成人后吕不韦被免职,贬迁,忧恨自杀于四川。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
《吕氏春秋》是在吕不韦任秦国丞相期间编写的。当时秦的变法已有百年历史,但六国中反对变法的大有人在。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焚书”,就是由齐人淳于越提出“师古”引起的。这篇文章就是针对“师古”的主张写的。作品简介
作品简介《吕氏春秋》是杂家代表著作,其编写经过见于《史记·吕不韦列传》:“吕不韦乃使其客人人著所闻,集论以为八览、六论、十二纪,二十余万言。以为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号曰《吕氏春秋》。布咸阳市门,悬千金其上,延诸侯游士宾客有能增损一字者予千金。”(成语:一字千金)内容以儒、道思想为主,兼及名、法、墨、农及阴阳家言。目的是为秦统一天下、治理国家提供思想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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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背景战国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化,各国都在努力进行政治改革,即变法,以秦取得的成果最为突出。战国初年,秦因旧贵族势力较强,阻碍了历史的前进,在各国中的地位不高,各国常以“夷狄遇之”。在内外压力下,秦孝公重用商鞅,实行变法后,才逐步富强,并开始向东扩展疆土。秦孝公死后,新旧思潮的斗争非常激烈,商鞅被杀,但其法未变,从而使秦日益强大,为秦后来翦灭诸雄奠定了基础。《察今》就是对当时关于“法先王”“法后王”争论的总结。作者针对有些人鼓吹效法先王,甚至言必称先王,以此反对变革的错误思想,指出要取法前人制定法令制度的依据,按照时代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制定新的法令制度,而不是一成不变地沿袭古代陈法
贰·整体感知
察今题目解析察:察明今:当今、现在“察今”就是文章的中心论点,即明察当今的实际情况。
字音检测口惽相诽一脟肉一镬之味澭水悖乱殇子镆铘骥骜遽契(mǐn)(xiāngfěi)(luán)(yīhuòzhīwèi)(yōng)(bèi)(shāng)(mòyé)(jìào)(jùqiè)
上胡不法先王之法,非不贤也,为其不可得而法。先王之法,经乎上世而来者也,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虽人弗损益,犹若不可得而法。东夏之命,古今之法,言异而典殊,故古之命多不通乎今之言者,今之法多不合乎古之法者。殊俗之民,有似于此。其所为欲同,其所为欲异。口惽之命不愉,若舟车衣冠滋味声色之不同,人以自是,反以相诽。天下之学者多辩,言利辞倒,不求其实,务以相毁,以胜为故。先王之法,胡可得而法?虽可得,犹若不可法。梳理大意上:指君主:前法是动词,取法、效法。后法是名词,法令、法度。东:指东夷,东方少数民族。夏:指华夏,中原各国。命:名,指事物的名称。典:典章制度。惽:通吻。口惽即口音。愉:通渝,改变。故:事。
梳理大意君主为什么不效法先王的法令?不是因为先王的法令不好,是因为无法效法它,先王的法令,经过了上世到了现在,人们或者增加它,或者减损它,怎么可能效法呢?即使没有人增加或减损,还是不能效法它。少数民族和中原的法令,古今的法令,言辞不同而内容也不相同、所以古代的名称和现在的说法也不一样,当今的法令也多不符合古代的法令。习俗不同的人民,和这种情况相似。人们的欲望相同,但做法不同。口音不同,说话相互听不懂,叫人不愉快,就像人们对舟车、衣冠、滋味、声色都有相同的要求,但是做出来的东西是不一样的。人们都自以为是,以他人与自己不同的说法为非。天下的学者多能辩说,花言巧语,不追求实效,而追求相互诋毁,以取胜为目的。这样的话,先王的法令又怎么能效法?即使能够得到,还是不能效法。
先王之法,有要于时也,时不与法俱至。法虽今而至,犹若不可法。故择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为法。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何也?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人也。而己亦人也,故察己则可以知人,察今则可以知古,古今一也,人与我同耳。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今知古,以益所见,知所不见。故审堂下之阴,而知日月之行、阴阳之变;见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鱼鳖之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