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福建漳州长泰区中医院招聘2人模拟试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关于我国的经济情况,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一个主体: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B.一个主导: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
C.一个基础: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要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的手中
D.一个分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按劳分配为分配方式
【答案】:D
【解析】该题正确说法应是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内容。在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框架下,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必须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而在分配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并非单一以按劳分配作为分配方式。所以描述不正确的是关于分配方式的表述内容。
2、某民政局局长甲觉得办公室过于陈旧,打算重新装修,然而经费不足。于是,甲召集该局各级领导商定把其掌握的上级下发的救灾款用于装修,这导致受灾群众遭受重大损害。该民政局的行为()。
A.构成挪用公款罪
B.构成挪用资金罪
C.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D.不构成犯罪
【答案】:C
【解析】首先明确各罪名的定义。挪用公款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行为。挪用特定款物罪是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本题中民政局局长召集各级领导商定将上级下发的救灾款用于装修,并非归个人使用,不符合挪用公款罪中“归个人使用”这一要件,因此不构成挪用公款罪。同时,该行为主体是民政局,并非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不符合挪用资金罪的主体要件,所以也不构成挪用资金罪。而民政局将救灾款挪作他用,用于办公室装修,属于挪用特定款物,且导致受灾群众遭受重大损害,符合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要件。所以该民政局的行为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3、环境工程专业应届女毕业生小李在毕业找工作时,于招聘会现场向某公司投递简历,对方仅看了一眼便予以回绝,而她同班的男同学小林却很快被该公司录用。小李觉得自己各方面条件与该公司招聘简章的要求颇为相符,于是向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询问原因,公司负责人答复称只招男员工。小李认为该公司的做法侵犯了她的平等权,其原因是()。
A.《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B.《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C.公民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不受任何差别对待,但只要该公司能够给出合理的解释就不算侵犯小李的平等权
D.公司有权根据职位需求选择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公民平等权的理解以及公司招聘行为是否侵犯平等权的判断。平等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在法律层面有明确规定来保障公民在各个方面的平等地位。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本题中,小李作为环境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各方面条件与公司招聘简章要求相符,但公司仅因她是女性就拒绝录用,而录用了条件相当的男同学,这显然是在就业这一经济生活领域基于性别的差别对待,侵犯了小李作为女性在就业方面与男性平等的权利。虽然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但该表述较为宽泛,没有针对性地体现出本题中因性别导致的就业不平等这一核心问题。公民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不受任何差别对待,并且这种差别对待不能仅仅因为公司给出所谓合理的解释就被认可。在本题中,仅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小李,并不属于合理的差别对待,公司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小李的平等权。公司确实有权根据职位需求选择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但这种选择应该基于职位的真正需求和合理标准,而不是基于性别进行歧视性的筛选。综上,公司仅因小李是女性就拒绝录用的做法,侵犯了小李平等就业的权利,原因在于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4、甲、乙二人绑架了丙,丙的家人交付了50万元赎金。甲为了灭口执意要杀掉丙,乙则认为丙家人已经交了赎金,杀了他不合道义,坚决反对。在甲动手杀丙的时候,乙与丙联手将甲杀死。乙、丙杀死甲的行为性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