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专项招聘工作人员(18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
A.人民代表大会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民主集中制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答案】:B
【解析】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是指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用以行使国家权力的特定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它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能够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民主集中制是我国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共同构成了我国国家权力机关体系。因此正确答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某学校针对成绩较好的几个班级开展了调查,这种调查属于()。
A.普查
B.重点调查
C.典型调查
D.抽样调查
【答案】:C
【解析】该调查属于典型调查。典型调查是根据调查目的和要求,在对研究对象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有意识地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单位进行调查的一种非全面调查方法。学校针对成绩好的几个班级进行调查,成绩好的班级就是在整体班级中有代表性的部分,符合典型调查有意识选取有代表性单位进行调查的特点。而普查是对调查对象的所有单位进行调查的方式;重点调查是从调查对象中选择一部分重点单位进行调查,重点单位指的是在总体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那些单位;抽样调查是从全部调查研究对象中,抽选一部分单位进行调查,并据以对全部调查研究对象做出估计和推断的一种调查方法。本题情况不属于普查、重点调查和抽样调查。
3、下列不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的是()。
A.结婚后甲用工资购置的家具
B.乙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
C.丙在婚后因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
D.丁的丈夫经营饭店所得的收益
【答案】:B
【解析】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工资购置的家具属于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购置的财产,婚后因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经营饭店所得的收益分别属于知识产权的收益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是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
4、2019年12月,徐某酒后无故打砸一店面财物,随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为由,给予徐某15日行政拘留处罚。经鉴定,被破坏财物价值达5000元。2020年1月,检察机关以徐某构成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属同一行为,法律不可进行重复评价
B.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由行政处罚和司法处罚分别给予性质相同的评价
C.通常情况下,刑事司法在前而行政司法在后
D.徐某被行政拘留的十五日能折抵到刑期
【答案】:C
【解析】本题可从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来分析各说法的正误。-关于“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属同一行为,法律不可进行重复评价”:根据法律规定和原则,对于同一违法行为,不能因为不同的处罚类型而进行重复评价。徐某酒后打砸财物这一行为,不应既给予行政处罚又因同一行为进行重复的刑事处罚,此说法正确。-关于“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由行政处罚和司法处罚分别给予性质相同的评价”:这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和一致性原则。行政处罚和司法处罚都是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方式,如果对同一违法行为给予性质相同的评价,会导致处罚过度,不符合法治精神,此说法正确。-关于“通常情况下,刑事司法在前而行政司法在后”:在实际处理违法犯罪行为时,通常是先由司法机关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就进入刑事司法程序;如果不构成犯罪但违反了行政管理规定,才进行行政处罚。而本题中公安机关先给予了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后检察机关又以构成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这与通常的程序不符。所以通常情况下应该是刑事司法在前,行政司法在后的说法错误。-关于“徐某被行政拘留的十五日能折抵到刑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