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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吕梁市公立医院招聘(316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及答案详解一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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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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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2025吕梁市公立医院招聘(316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下列不属于这份公文的特点的是()。

A.沟通性

B.广泛性

C.知照性

D.时效性

【答案】:A

【解析】公文通常具有知照性,用于传达信息、告知事项,让相关人员知晓内容;具有时效性,其效力和作用往往有一定的时间范围限制;也具有沟通性,可在不同部门、单位或人员之间起到交流信息的作用。而广泛性并不是公文普遍具有的特点,公文一般是针对特定的对象、范围和事项来制发的,并非具有无限制的广泛特性。所以不属于这份公文特点的是广泛性。

2、管理人员所面临的组织内部环境包括组织性质、()等。

A.人员状况

B.制度

C.生产力水平

D.法规

【答案】:A

【解析】管理人员面临的内部环境主要是组织内部的各种因素。组织性质是组织的固有特性,人员状况是组织内部人员的构成、素质等方面,对组织的运行和管理有着直接且重要的影响,是内部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度是组织内部为了规范各项活动而制定的规则,它能保障组织的有序运行,属于内部环境范畴。生产力水平通常是宏观层面衡量一个地区或行业生产能力的指标,并非组织内部环境的直接构成因素,更多地体现外部经济环境对组织的综合影响。法规是国家或地方制定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和规定,属于组织外部的法律环境,对组织起到约束和规范作用,并非组织内部环境。所以答案应该选人员状况和制度。

3、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有关当事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在指定监护人前,由临时监护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以下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临时监护人的是()。

A.居民委员会

B.村民委员会

C.民政部门

D.人民法院

【答案】:D

【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在指定监护人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可以担任临时监护人,以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而人民法院的职责主要是根据有关当事人的申请进行指定监护人的裁判工作,并非担任临时监护人。所以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临时监护人的是人民法院。

4、小明存在不良饮食习惯,蔬菜和水果摄入较少,致使牙龈时常出血,这表明小明体内缺乏()。

A.维生素B

B.维生素C

C.维生素D

D.维生素E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维生素缺乏症状的相关知识。人体对维生素的需要量虽然很小,但维生素对人体的各项生命活动有重要的作用,人体一旦缺乏维生素,就会影响正常的生长和发育,还会引起疾病。维生素B缺乏症主要表现为脚气病、神经炎等,与牙龈经常出血症状不符。维生素C具有增强免疫力,预防感冒,促进胶原蛋白的形成等作用,人体缺乏维生素C时会患坏血病,症状是皮下、牙龈出血等,小明蔬菜和水果吃得少,体内缺乏维生素C,导致牙龈经常出血,该选项符合题意。维生素D能促进钙、磷吸收和骨骼发育,缺乏维生素D会患佝偻病、骨质疏松等,并非牙龈出血症状。维生素E具有抗氧化作用,能延缓衰老等,缺乏维生素E可能会出现生殖障碍、肌肉萎缩等症状,与题干中牙龈出血症状不相关。综上,答案是维生素C。

5、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区别在于()

A.感性认识是对事物现象的认识,理性认识是对事物本质的认识

B.感性认识来源于实践,理性认识来源于书本

C.感性认识是直接经验,理性认识是间接经验

D.感性认识可靠,理性认识不可靠

【答案】:A

【解析】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关键区别在于认识对象。感性认识是对事物现象的认知,理性认识侧重于对事物本质的把握。实践是二者来源,且都有可靠与不可靠之分,并非直接与间接经验区别。

6、甲和乙共同出资购买了一间房屋并出租给丙,在租房期间甲打算转让自己的份额,乙和丙都表示愿意购买,此时应()。

A.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优先购买

B.在同等条件下由丙优先购买

C.在同等条件下由甲决定卖给谁

D.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丙共同购买,各享有一份份额,形成共有关系

【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房屋共有人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按份共有人对其享有的份额,有权转让。在按份共有关系中,当共有人之一转让其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这是基于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共有关系而产生的权利,其目的在于维护共有关系的稳定,保障其他共有人的权益。同时,房屋租赁中,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也享有优先购买权,这是为了保护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使用利益。但是,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物权产生的,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债权产生的。根据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则,当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发生冲突时,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本题中,甲和乙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属于按份共有人关系,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作为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