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培训试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在集体违法行为中担任次要或辅助角色的,可能会如何处理?
A.从轻或减轻处分
B.从重处分
C.不予处分
D.开除
【答案】:A
【解析】该题考查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在集体违法行为中担任次要或辅助角色时的处理方式。在法律和纪律处分相关规定中,对于在集体违法等行为中承担次要或辅助责任的人员,通常会考虑其在整个违法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相对较小,主观恶意和行为危害程度也相对较低,所以会给予从轻或减轻处分。选项B“从重处分”一般适用于在违法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主观恶性大、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而题干中管理人员是次要或辅助角色,不符合从重处分条件;选项C“不予处分”通常针对情节显著轻微、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等特殊情况,题干未表明有此类情形,所以该选项不合适;选项D“开除”是较为严重的处分措施,一般针对违法违纪情节严重、给国家和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况,同样不符合题干中次要或辅助角色的设定。因此,正确答案是A。
2、有限责任公司不得接受公司股份作为何种标的?
A.质押
B.抵押
C.投资
D.出资
【答案】:A
【解析】本题可依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来分析各选项。A选项:有限责任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份作为质押标的。《公司法》作出此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公司通过接受本公司股份质押变相持有本公司股份,避免出现公司资本实质减少、股东权益受损等情况。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公司可能会就该质押的股份优先受偿,这实际上会导致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破坏公司资本充实原则,所以有限责任公司不得接受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标的,A选项符合题意。B选项:抵押一般是针对不动产等,股份通常是用于质押而非抵押,抵押概念在此不适用,所以B选项错误。C选项:投资是公司或个人以获得收益为目的,将资金投入到其他经济活动中。公司可以以货币、实物等形式对外进行投资,并非是不接受公司股份作为“投资”这种表述所涉及的情况,所以C选项错误。D选项: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这里强调的是股东对公司的出资形式,和公司是否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出资是不同概念,且公司不能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出资是不合理的表述,所以D选项错误。综上,正确答案是A。
3、给予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开除处分后,企业应如何处理其劳动合同?
A.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B.调整岗位
C.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D.给予晋升机会
【答案】:C
【解析】该题考查给予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开除处分后企业对其劳动合同的处理方式。A选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开除处分通常意味着该管理人员严重违反企业规定或法律法规等,其行为不符合继续在企业工作的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与开除的性质相悖,所以A选项错误。B选项“调整岗位”,开除处分是较为严重的处理结果,不是通过调整岗位就能解决问题的,它表明该人员已经不适合在企业继续任职,而不是简单的岗位调整问题,所以B选项错误。C选项“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当给予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开除处分时,这说明该人员存在严重过错等情况,企业从合规和管理角度出发,应依法解除与该人员的劳动合同,这是符合规定和常理的处理方式,所以C选项正确。D选项“给予晋升机会”,在被给予开除处分的情况下,说明其工作表现或行为存在严重问题,给予晋升机会显然不符合逻辑和企业管理原则,所以D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是C。
4、根据公司法,公司解散后,清算组应当在何时成立?
A.公司决议解散之日起10日内
B.公司决议解散之日起30日内
C.公司决议解散之日起60日内
D.公司决议解散之日起90日内
【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虽然法条规定是十五日内,在本题所给选项中,A选项公司决议解散之日起10日内最符合法律规定尽快成立清算组的要求,因此答案选A。
5、股东对公司合并、分立有异议时,可以在决议通过后的何时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
A.30日内
B.60日内
C.90日内
D.120日内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股东在对公司合并、分立有异议时,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的时间规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对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决议通过后的90日内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所以本题应选C。
6、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