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220.10
C84
XF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行业标准
XF1167—2014
探火管式灭火装置
Extinguishingequipmentwithfiredetectiontube
2014-06-23发布2014-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
I
XF1167—2014
目次
前言 Ⅲ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分类 2
5型号编制 2
6要求 3
6.1灭火装置 3
6.2灭火剂贮存容器 4
6.3探火管 5
6.4容器阀 5
6.5单向阀 6
6.6喷嘴 6
6.7压力显示器 6
6.8管路、管件 6
7试验方法 6
7.1外观质量检查 6
7.2探火管密封试验 7
7.3安全泄放装置动作压力试验 7
7.4静态动作温度试验 7
7.5喷射时间 7
7.6水压爆破性能试验 7
7.7高温性能试验 8
7.8低温性能试验 8
7.9耐热空气老化性能 8
7.10抗振性能试验 8
7.11温度循环泄漏性能试验 8
7.12灭火试验 8
7.13容器阀其他性能试验 9
7.14单向阀其他性能试验 9
7.15喷嘴性能试验 9
7.16压力显示器性能试验 10
7.17管路、管件性能试验 10
8检验规则 10
8.1检验分类与项目 10
8.2抽样方法 11
Ⅱ
XF1167—2014
8.3检验结果判定 12
9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2
9.1标志 12
9.2包装 12
9.3运输和贮存 12
10使用说明书编写要求 12
附录A(规范性附录)灭火装置试验程序及取样数量 13
附录B(规范性附录)灭火剂贮存容器试验程序及取样数量 14
附录C(规范性附录)探火管试验程序及取样数量 15
附录D(规范性附录)容器阀试验程序及取样数量 16
附录E(规范性附录)单向阀试验程序及取样数量 17
附录F(规范性附录)喷嘴试验程序及取样数量 18
附录G(规范性附录)压力显示器试验程序及取样数量 19
附录H(规范性附录)管路管件试验程序及取样数量 20
附录I(规范性附录)灭火浓度和最低设计浓度 21
Ⅲ
XF1167—2014
前言
根据公安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公告(2020年5月28日)和应急管理部2020年第5号公告(2020年8月25日),本标准归口管理自2020年5月28日起由公安部调整为应急管理部,标准编号自2020年8月25日起由GA1167—2014调整为XF1167—2014,标准内容保持不变。
本标准的第6章和第8章内容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2)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安徽省公安消防总队、陕西陆方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昆山宁华消防系统有限公司、山东环绿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胜捷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优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成威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亿江(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海斌、刘连喜、汪礼苗、高云升、盛彦锋、卢政强、马建琴、武丽珍、张桂芳、岳大可、许慷、秦玉旺、余高峰、黄利明、尹曙、洪清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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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F1167—2014
探火管式灭火装置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探火管式灭火装置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型号编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使用说明书编写要求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