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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煤矿通风瓦斯日分析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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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4 页
更新时间:2025-05-17
总字数:约1.73千字
文档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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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通风瓦斯日分析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通风瓦斯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通风瓦斯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成立通风瓦斯日分析领导小组由总工程师任组长。

(二)每月初由矿总工程师召集相关单位,根据采掘生产地区接续变化情况,确定当月通风瓦斯管理的重点地区和重点内容;高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对所有采掘工作面进行通风瓦斯日分析。

(三)通风瓦斯日分析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通风系统分析:重点分析通风系统是否独立、稳定、可靠;是否存在不符合制度、不合理的通风方式;采掘工作面等用风地点风量、风速、风向是否稳定,且符合规定;巷道贯通是否按措施执行、贯通后通风系统是否合理;各生产地区通风设施完好情况,是否有损坏通风设施情况;重点失修巷道整修进度等。

瓦斯涌出量分析:重点分析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是否符合要求,涌出量是否出现异常;是否存在局部瓦斯积聚情况;是否存在瓦斯超限风险和隐患。

采掘工作面地质分析: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是否临近地质构造及应力集中区;是否制定过地质构造的专项措施并落实到位;钻孔施工过程中是否将煤层节理发育纳入地质构造,采煤工作面推进期间是否进行验证穿层钻孔和顺层钻孔施工,与设计比对是否发生较大变化,是否出现喷孔等动力现象。

防突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分析: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及石门揭煤工作面防突指标是否正常;是否按制度采取相应的区域综合措施或者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瓦斯抽采系统分析:重点分析抽采系统运行是否正常;抽采管路、设施检查维护是否到位;抽采负压、流量等数据是否准确、正常;重点抽采地区抽采量是否出现异常。

防灭火系统分析:重点分析采掘工作面是否存在自然发火隐患及征兆;采空区气体是否取样化验,数据是否异常;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回风和抽采系统一氧化碳浓度及变化是否异常,工作面结束回撤及密闭是否符合制度;是否按制度落实防灭火措施;放顶煤工作面推进度是否符合制度;采空区密闭墙是否按制度检查,是否存在漏风及其它异常现象;根据当日各地区采集的一氧化碳数据,结合采空区温度等情况,综合评判是否出现自然发火征兆。

安全监控系统分析:重点分析安全监控系统是否运行正常,数据传输是否连续、准确;是否发生瓦斯超限报警断电;是否出现故障报警,是否有损坏监控设备情况;是否有造假现象;是否对传感器进行定期调校;是否对瓦斯超限、故障闭锁、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馈电传感器显示是否准确。

煤矿认为需要的其他通风瓦斯重点内容。

前期日分析会议意见落实情况及责任单位整改情况。

(四)通风瓦斯日分析方式

每天组织召开日分析会议,各成员部门按照责任分工汇报各自日分析内容,排查矿井可能存在的通风瓦斯隐患,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安排责任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参加分析人员,矿级领导:总工程师、安全矿长或者通风副总工程师;瓦斯浓度达到0.5%时,由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分析。

基层单位:瓦斯治理、技术、地测、安全管理、通风、防突(抽采)、安全监控以上管理人员参加。

日分析会议应形成会议记录,建立台账;记录内容应当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汇报内容、原因分析、采取措施及工作安排、前期通风瓦斯日分析意见落实及整改情况。

(五)根据《河南省煤矿瓦斯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井下作业场所瓦斯浓度波动幅度超过0.2%或者持续增加时,必须进行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采掘工作面出现瓦斯浓度持续上升或异常波动且达到0.5%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由矿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综合分析瓦斯涌出量、地质构造、应力分布、施工进度、通风等情况,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确认无发生瓦斯事故危险时方准恢复作业。

(六)量化分析参数:采掘工作面风量、绝对瓦斯涌出量、一氧化碳浓度、防突预测指标、防突允许掘进距离、抽采量等,分析中必须汇报量化参数。

(七)通风瓦斯日分析会议必须明确专人负责记录,对分析中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制定的整改措施、追究责任情况等都要以文字记录清楚,并留有资料,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八)通风瓦斯日分析记录必须及时报总工程师审阅、签字,并送达相关责任单位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