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一、实训基地是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实验、实训和科研实验的场所,—般不做它用。
二、到基地进行教学、科研,必须根据教学、科研的要求,经学校和基地安排后进行。
三、进入基地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保持安静,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吸烟,不准乱抛纸屑杂物,确保基地整齐清洁。
四、严格卫生制度,重视文明操作,保持好基地各场所的卫生。
五、基地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实验实训室规则,新到基地工作的教职工和首次进入基地的学生,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掌握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技术。
六、每个实验实训室设一名兼职“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问题,要立即提出改正意见,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迅速解决,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发生。
七、爱护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未经许可,所有仪器设备一般不得携带出基地,特殊情况下,校内借用时须经基地负责人批准,携带校外或校外单位借用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非基地人员到实验实训室进行实验,校内人员须经基地负责人批准,校外人员须经教务校长批准。
九、使用基地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损坏、丢失及其他事故时,要立即报告实验中心,填写事故报告。因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造成损坏,视情节轻重按赔偿制度处理。
十、基地仪器设备、器材及用品必须建立帐、卡,做到帐、卡、物一致,仪器设备严禁拆卸改装,造成事故者追究责任。报废时须按有关规定作技术鉴定,报主管部门批准。
十一、对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建立技术档案和使用记录,并安排专人负责。
十二、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贵重金属应指定专人保管,严格使用制度,用后登记。有毒或有腐蚀性气体实验要在通风橱内进行,实验的废渣、废液,要倒在废渣箱中和废渣缸中,不准随便倾倒或倒入水池中。
十三、基地不准存放任何与实验、实训、科研无关的物资,更不允许存放个人物品。
十四、基地要有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责任人,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必备防火器材。离开实验实训室时,注意关好水电、门窗,杜绝不安全的隐患,确保基地财物安全。
十五、下班前要严格检查水、电、门窗及贵重物品。落实防火、防盗、防水、防爆等安全措施。
十六、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和认识程度按章处理。
实训指导教师工作规范
1.实训指导教师必须在开课前向科室提供本学期的实训项目、实训时间、实训班级,实训人数和实训分组等具体计划,并填写实训安排表,以便统一安排。
2.实训指导教师应按照实训教学课程标准和实训指导书认真备课,写出教案。实训前,指导教师应检查仪器,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检查安全设施,检查实训材料和工具是否备齐。
3.难度较大或新开的实训课必须进行预做。新到岗或首开实训的指导人员必须进行试讲、试做,试做和试讲都得填写实训记录。
4.指导教师应提前一周将实训项目通知学生,并布置预习任务。实训前,指导教师要检查学生预习情况,预习不合格者,不准参加实训。
5.学生第一次上实训课,由指导教师负责宣讲实训守则及实训室有关规章制度。对破坏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指导教师应停止其实训。
6.实训指导教师在实训前必须认真检查学生的原始记录,及时批改,进行成绩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学生要求其重新实训。
7.实训指导教师应对实训项目的有关理论,方法进行讲解,实训过程中必须始终在场,对学生实训中的问题及时解答,进行规范的示范指导。
8.实训过程中,要求学生保持肃静和实训室的整洁,实训结束时安排学生做好值日工作。
9.实训结束后,应认真检查,整理仪器设备,检查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情况。如有损坏,丢失,应及时进行处理。
10.实训结束对仪器的完好,药品器械的准备,实训室管理人员的配合工作进行评估。
实训基地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规定
1.本管理办法所定的材料、低值品、易耗品是指
材料:在实训过程中改变形状或性质的劳动对象。
低值品: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即价值在800元以下者)也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
易耗品:经过一、二次或多次加工使用的劳动对象直接消费的物资,比如玻璃器皿、元件、易损零配件等。
2.计划采购
⑴每学期开始时及学期中间各实训室将下一学期教学所需的物品,填报“物料申购计划表”,由实训基地汇总审查后报校领导审核。
⑵在采购中必须“货比三家”,应尽可能集中择优采购。
3.入库领用
⑴物品入库前必须由保管员验收,办理入库手续,验收时发现问题应立即根据有关规定向供货或运输单位提出,及时办理退、换、赔、补手续。
⑵物品应用时由各实训室填写出库单,经基地(中心)主任签字后在保管员处办理出库领用手续。
⑶领取低值、易耗品必须以旧换新。
⑷对贵重稀缺物品和应用性强的物品,领用应从严审批。
4.保管使用
(1)所采购的物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做到不锈、不烂、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