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080CCSA12
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6050—2025
学校社会工作服务规范
2025-04-03发布2025-05-03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3/T6050—2025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河北省民政厅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社会工作促进会、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河北省心理学会、石家庄市社会工作协会、河北省益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贾默、刁慎元、鹿令振、袁立壮、刘猛、吴俊叶、李素庆、史玉迪、范慧娴、刘硕、曹茹茹、杜娜、张雪芹、乔云俭、孙马莲、曹晓萌。
DB13/T605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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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社会工作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学校社会工作服务的原则、人员、设施、内容、实施、管理及保障。本文件适用于学校社会工作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6967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MZ/T094社会工作方法个案工作
MZ/T095社会工作方法小组工作MZ/T166-2021社会工作督导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学校社会工作服务schoolsocialworkservice
运用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协助在校学生特别是处于困境中的学生与学校、家庭及社区形成良性互动,促进人格完善及全人发展目标实现的专业行动过程。
4服务原则
4,1知情同意
尊重服务对象的知情同意权,共同确认服务对象及其监护人相应的权利、责任、义务和计划等。4.2隐私保密
不违背生命安全、法律要求的前提下,学校社会工作者应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4.3多元协作
建立学校、家庭、社区、社会等多元主体协同服务机制,组建相应的跨领域服务团队,建立科学有效的转介机制。
5服务人员
5.1学校社会工作者
5.1.1人员资格
学校社会工作者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
b)具有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c)具有五年及以上的社会工作服务经验且满足120小时社会工作教育培训时长。
5.1.2人员配备
一所学校应至少确定1名学校社会工作者,具体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DB13/T605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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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能力要求
服务人员应具有以下能力:
a)了解与学生学习表现及身心发展相关知识;
b)掌握涉及学生的法律法规、政策;
c)了解地方教育单位行政体制、制度等相关知识;
d)熟练运用社会工作方法、技巧实施专业服务。5.2社会工作督导者
5.2.1人员资质
应具备MZ/T166-2021中8.1的要求条件。
5.2.2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协助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
b)指导学校社会工作整体服务、发展规划、工作进程、经验梳理等;
c)传授专业技能和方法,为复杂个案制定具体的服务方案;
d)提供情绪情感、价值判断、伦理困境、职业动力等方面的支持性服务。
6服务设施
6.1应设置独立或共用的社会工作场所。
6.2宜设置办公室、个案工作室、小组工作室、多功能室等,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
7服务内容
7.1学生服务
7.1.1社会支持与资源链接
开展社会支持与资源链接,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a)应为生活、学习、人际关系等方面遇到困难的学生提供经济支持、社会救助、学业支持、交际能力提升等服务;
b)宜为困境学生链接社会资源。
7.1.2关系协调与社会实践
开展关系协调与社会实践,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a)应提供人际关系辅导服务,协助学生解决与同辈群体、家庭、教师及两性之间的问题;
b)宜协助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
c)宜协助开展残障学生社会融合;
d)可协助组织宿舍、班级团队文化建设;
e)可协助指导学生社团。
7.1.3自我认知与行为调适
开展自我认知与行为调适,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a)应帮助学生科学管理情绪;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