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福建厦门市集美区乐安小学非在编教师招聘1人模拟试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下列行为中不属于行政行为的是()。
A.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符合条件的公司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县人民政府为修缮办公楼与某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工程承包合同
C.区国税局向辖区内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
D.县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处以五日行政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
【答案】:B
【解析】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判断一个行为是否为行政行为,关键在于其是否体现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是否具有行政管理的性质。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对符合条件的公司赋予法人资格的行政许可行为。这一行为体现了行政主体(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职权,对市场主体准入进行管理,属于行政行为。区国税局征收企业所得税,是国税局作为税务行政机关,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向辖区内企业强制、无偿地获取财政收入的行为。这是税务机关行使行政职权,履行税收征管职能的体现,属于行政行为。县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是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进行的行政处罚。这是公安机关行使治安管理行政职权,维护社会秩序的行为,属于行政行为。而县人民政府为修缮办公楼与某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工程承包合同,这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关系。在这个合同中,县人民政府是以民事主体的身份参与其中,与装修公司按照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并非行使行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因此不属于行政行为。综上,不属于行政行为的是县人民政府为修缮办公楼与某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工程承包合同。
2、多部门联合行文时,使用()发文字号。
A.主办机关
B.上级机关
C.领导机关
D.各部门共有
【答案】:A
【解析】多部门联合行文时应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发文字号是发文机关在某一年度内所发各种不同文件总数的顺序编号,联合行文时若使用多个部门的发文字号会导致混乱,上级机关、领导机关与联合行文时使用的发文字号并无关联,各部门共有也无实际可操作性,所以应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3、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签订的条约是()。
A.南京条约
B.北京条约
C.辛丑条约
D.马关条约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中国近代史上不同条约签订的相关历史背景。《南京条约》是第一次鸦片战争失败后,清政府于1842年与英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它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标志着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所以该条约并非签订于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北京条约》包括《中英北京条约》《中法北京条约》《中俄北京条约》,是1860年清朝于英法联军攻占北京后与英国、法国、俄国分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属于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签订的条约。《辛丑条约》是1901年清政府在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失败后与西方列强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它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并非签订于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期。《马关条约》是1895年清政府在甲午中日战争失败后与日本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大大加深了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的程度,也不属于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签订的条约。综上,第二次鸦片战争中签订的条约是《北京条约》。
4、赵某被法院宣告死亡,实际上他并未死亡,只是在外地躲债。某日赵某被李某欺骗,将自己的摩托车低价卖给王某的妻子韩某,而韩某对此并不知情。关于该合同的效力,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无效
B.可撤销
C.效力待定
D.有效
【答案】:B
【解析】本题可根据合同效力的相关法律规定,结合题目所给情形进行分析。在本题中,赵某被法院宣告死亡但实际未死亡,其在外地躲债期间被李某欺骗,将自己的摩托车低价卖给韩某,而韩某对此事并不知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题中赵某是受李某欺骗而低价出售摩托车,赵某属于受欺诈方,所以该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本题情形并不符合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本题也不属于这种情况;而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本题赵某是在受欺诈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所以不属于有效合同。综上,该合同的效力是可撤销。
5、钓鱼岛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按岛屿的成因分类,它属于()。
A.大陆岛
B.冲积岛
C.珊瑚岛
D.火山岛
【答案】:A
【解析】按岛屿的成因分类,岛屿可分为大陆岛和海洋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