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合同5篇
篇1
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认购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与释义
1.证券投资基金:指采用公开发行的形式募集资金,由专业投资机构进行投资管理,以投资组合的方式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2.本基金:指由乙方根据发起人的意愿设立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以投资股票、债券等证券为主要目标的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合同的目的和原则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确保本基金的投资运营顺利进行。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3.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基金托管人:(由乙方选定并披露)。
5.基金设立规模及发行价格:(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四、投资者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享有基金资产收益权、份额转让权等权利。
2.甲方的义务:承担认购基金份额的资金义务,遵守本基金的有关规定,包括不从事任何影响本基金正常运营的行为等。
五、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管理本基金资产,收取管理费用等。
2.乙方的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管理本基金资产,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基金投资运营方式及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发起式发行,投资策略包括股票、债券等多元化投资组合,具体投资比例按照本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七、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及方式
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应遵循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收益分配。具体收益分配政策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八、风险揭示与承担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特性,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应承担投资风险,乙方对投资者的投资风险不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或保证。具体风险揭示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本合同的变更与终止应遵循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具体变更与终止事由见本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十、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条款十一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执行本合同的签订不排乙其他特定事项约定与本合同的效力发生冲突的情形下优先适用特定事项约定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应妥善保管本合同如有遗失毁损应及时向对方申请补发或加盖有效印章的合同副本本合同解释权归乙方所有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请按实际法律文本格式排版)返回合同协议的内容清晰明了,格式完整美观且严谨。在排版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以确保合同协议的美观性和清晰度:首先标题字体使用加粗或者艺术字突出显示。其次是分段合理清晰。最后是语言简洁明了无歧义。
篇2
甲方(基金发起人):___________
乙方(投资者):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设立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乙方自愿参与认购本基金份额,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基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基本条款
3.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注:基金管理人真实名称)。
4.基金托管人:________________(注:基金托管人真实名称)。
二、基金设立与发行
1.本基金由甲方发起设立,采用发起式方式发行。
2.乙方自愿按本合同约定申购本基金份额。
三、基金投资目的与投资策略
1.本基金投资目的:追求长期资本增值。
2.本基金投资策略:以混合型投资策略为主,积极配置股票、债券等多种资产,力求实现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四、基金份额的认购与交易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进行基金份额的认购和交易。
2.认购和交易的具体事项由甲方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规则中详细约定。
五、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的职责
1.基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