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二手房交易合同(自行交易版)5篇
篇1
甲方(出卖人):[甲方姓名]
乙方(买受人):[乙方姓名]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所有的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所有的房屋,位于重庆市[XX区/县][XX街道/镇][XX小区/村]XX栋XX单元XX号(以下称该房屋)。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房屋所有权证号],产权人为[甲方姓名],房屋面积为XX平方米。
第二条该房屋为商品房,已办理商品房初始登记,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该房屋的用途为[房屋用途],未设定抵押权,未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该房屋的权利。
第三条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购房款金额]元整。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应当出具收款凭证。
第四条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应当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应当将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该房屋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前的风险,由甲方承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该房屋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不存在任何纠纷。若因该房屋权属问题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甲方保证该房屋未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该房屋的权利。若因甲方原因导致该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该房屋的权利,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屋的水、电、气等过户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原因导致过户手续无法办理,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乙方在购买该房屋后,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用途改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同时签订《物业交接清单》,明确该房屋在交接时的状况。《物业交接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卖人):[甲方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买受人):[乙方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物业交接清单》
一、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位置:[XX区/县][XX街道/镇][XX小区/村]XX栋XX单元XX号
产权人:[甲方姓名]
产权证号:[房屋所有权证号]
建筑面积:XX平方米
装修情况:[装修情况描述]
二、房屋交接时的状况
1.门窗:完好无损,正常使用。
2.地面:平整干净,无破损。
3.墙面:平整光滑,无脱落。
4.天花板:平整无损,无渗漏。
5.灯具:完好无损,正常使用。
6.电器设备:工作正常,安全可靠。
7.水设施:完好无损,供水正常。
8.燃气设施:完好无损,供气正常。
9.暖气设施:完好无损,供暖正常。
10.其他:[其他物品或设施的交接状况描述]
三、物业交接后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当妥善保管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应当及时维修并恢复原状。
2.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3.乙方应当按时缴纳该房屋的水、电、气等费用。
4.其他:[其他责任与义务的约定]
四、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物业交接清单》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篇2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就位于重庆市的二手房交易达成意向,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合同协议。
一、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类型: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