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办公楼建设标准(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等级与面积指标
第三章选址和建设用地
第四章关键技术经济指标
第五章建筑和设备标准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在行政办公楼建设中愈加好地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严格控制建设规模,正确掌握建设标准,特制订《行政办公楼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适用于县级以上(含县级)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行政办公楼(以下简称办公楼)。
第三条办公楼建设必需落实勤俭建国精神,能不建就不建,能够改建、扩建就不新建。必需新建应依据机关等级,根据本标准建设等级核实建设规模,经主管部门审批后进行建设;并尽可能由多个部门联合建设,或在上级和相关部门组织下统一建设。
第四条办公楼建设要符合城市计划要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第五条办公楼建设以满足近期需要为主,不得过分强调以后发展使用要求,任意提升建设标准和扩大建设规模,并依据财力、物力等条件,因地制宜,努力做到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用较少资金把工程建设好。
第六条办公楼公用服务设施应尽可能利用周围地域现有设施。联建、统建办公楼,其公用服务设施要统一计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共同使用。
第二章建设等级与面积指标①
第七条办公楼建设等级分为三级:
一级办公楼,适适用于部、省级行政机关;每人平均建筑面积13~15平方米(即每一编制订员,下同)。
二级办公楼,适适用于市(地)级行政机关;每人平均建筑面积11~12平方米。
三级办公楼,适适用于县(市)级行政机关;每人平均建筑面积9~10平方米。
第八条办公楼建设规模,应依据同意编制订员数,对照本标准建设等级,按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乘以编制订员数计算办公楼总建筑面积。
第九条本标准办公楼建筑面积指标不包含食堂、汽车库、自行车棚、锅炉房、独立变配电与泵房、科技档案馆、浴室、剪发、托幼等以及人防设施。确实需建食堂、汽车库及人防设施,按相关部门与当地域要求和指标单列建设面积报批。
第三章选址和建设用地
第十条办公楼建设地点应选在交通和通讯方便地方,尽可能避免在闹市区建设。
第十一条办公楼层次、高度、造型及色彩应符合城市计划要求。
第十二条必需十分重视节省用地。多层办公楼建筑基地容积率(基地内建筑总面积与基地面积之比)不低于1.2,高层办公楼建筑基地容积率不低于2.1.城市用地担心地域,基地容积率应按当地计划部门要求。
第十三条依据国家划定采暖地域,其采暖设施要尽可能实施统一要求,区域供热。
第十四条车库尽可能和办公楼建设结合起来,可利用地下室、半地下室、地面上架空层处理本单位机动车辆停放,少占室外用地,尽可能增加绿化面积。
第四章关键技术经济指标
第十五条一、二级办公楼总使用面积系数(办公楼总使用面积与总建筑面积之比)不低于60%,三级办公楼总使用面积系数低于65%;高层办公楼总使用面积系数低于57%,严寒地域依据实际情况总使用面积系数可合适降低。
为合理提升使用面积系数,应控制门厅、电梯厅、走道等交通面积。中间走道净宽:一、二级办公楼小于2.2米,三级办公楼小于1.9米。单面走道净宽小于1.6米。
第十六条办公楼标准层层高,一级办公楼不超出3.4米,二、三级办公楼不超出3.3米。
第十七条依据中国现在办公人职员作习惯,单间办公室净面积通常以15至20平方米为宜,有条件工程可结合由隔墙设置壁柜,提升面积利用率,也可依据实际情况设计成大空间。
第十八条办公楼会议室以中,小为主,中型会议室以2至3个单间为宜,小型会议室以1至2个单间为宜,通常不设100人以上会议室。
第五章建筑和设备标准
第十九条6层及6层以上办公楼可设电梯。/p
第二十条办公楼照明采取通常灯具,一、二级办公楼关键部位可合适选择对应中级灯具。
办公楼电气和通讯设施,在考虑用电负荷和通讯要求时,合适留有余量。
第二十一条公共卫生应有良好通风和卫生条件,公共卫生间应设前室。
第二十二条多层和高层办公楼可设开水间。4层以上办公楼可设垃圾井道。
第二十三条从中国国情和能源情况出发,办公楼不设空调。
第二十四条办公楼建筑装修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以满足使用要求为主,不用进口装修材料。
第二十五条一级办公楼和位于大、中城市主干道办公楼,外装修可选择合适装饰面材。其她二、三级办公楼外装修为通常装修,关键入口部位可合适关键装修。
第二十六条办公楼内装修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