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实质化、均衡化方面的经验做法
要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实质化、均衡化,可以从人员选任、参审机制、履职保障与管理监督等多个维度着手,以下是一些经验做法:
优化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制
-扩大选任范围:打破过去选任范围较窄的局限,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吸引不同行业、年龄、文化背景的公民参与。例如利用社区公告、社交媒体、地方媒体报道等方式,提高公众知晓度,确保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具有广泛代表性。
-随机抽选与资格审查结合: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从辖区内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候选人,然后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年龄、品行、犯罪记录等方面审查,保证入选人员具备基本条件。如某地区在选任过程中,通过大数据筛选与人工审核结合,确保候选人信息真实准确。
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
-庭前充分信息沟通:在案件开庭前,向人民陪审员提供详细的案件材料,包括起诉书、证据清单、证人证言等,确保他们对案件基本情况有全面了解。同时,安排法官与人民陪审员进行庭前沟通,解答疑问,使其明确审理重点。
-保障庭审发言权利:庭审过程中,明确人民陪审员的发问权利,鼓励其就案件事实、证据等方面向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充分发表意见。审判长应引导庭审节奏,确保人民陪审员的发言机会不被忽视。
-促进合议深度参与:在合议庭评议环节,要求人民陪审员充分发表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意见,并记录在案。采用匿名表决等方式,消除人民陪审员的顾虑,确保其真实表达观点。
建立参审均衡分配机制
-案件分类与陪审员适配:根据案件类型、复杂程度等因素对案件进行分类,再结合人民陪审员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等,将陪审员分配到合适的案件审理中。例如,涉及医疗纠纷的案件,优先安排具有医学专业背景的陪审员参审。
-信息技术辅助分配:开发专门的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分配系统,运用大数据技术,综合考虑案件数量、陪审员参审频率、地域等因素,实现案件与陪审员的科学、随机分配,避免出现部分陪审员参审过多,而部分陪审员“零参审”的不均衡现象。
加强履职保障与激励
-履职经费保障: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支付人民陪审员因参审产生的交通、就餐、误工补贴等费用,确保其经济利益不受损。如按照当地经济水平制定合理的补贴标准,并按时足额发放。
-业务培训提升:定期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业务培训,内容涵盖法律法规、庭审程序、证据审查等方面,提高其参审能力和水平。培训形式可以多样化,包括集中授课、案例研讨、模拟庭审等。
-表彰奖励机制:对在参审工作中表现优秀、认真负责的人民陪审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如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物质奖励等,并通过媒体宣传其先进事迹,增强人民陪审员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
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履职档案:对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参审案件数量、庭审表现、评议意见等,形成个人履职档案,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规范退出机制:对于无正当理由多次拒绝参审、违反审判纪律等不适合继续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及时予以免职,保证人民陪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参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