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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聘产品设计工程师等岗位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详解一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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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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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2025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聘产品设计工程师等岗位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甲男与乙女于2017年5月19日登记结婚,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甲于2017年6月领取的工资5000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乙于婚前出租房屋获得的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甲、乙婚后全款购买了一辆奔驰车,此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乙婚前购买股票若干,婚后用分红所得购置房屋一套,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答案】:B

【解析】本题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来对各表述进行分析。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结婚登记之日起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时为止。甲男与乙女于2017年5月19日登记结婚,那么从该日起他们婚姻关系建立,此后所得财产通常为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甲于2017年6月领取的工资5000元,此时甲、乙已结婚,该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乙于婚前出租房屋获得的租金,是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属于乙的婚前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甲、乙婚后全款购买了一辆奔驰车,该车辆是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因此此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乙婚前购买了股票,但婚后股票的分红所得属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投资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用分红所得购置的房屋,同样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所以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综上,表述错误的是乙于婚前出租房屋获得的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内容。

2、依据《江西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持(),于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

A.居民身份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B.户口簿、家庭收入证明

C.居民身份证、伤残证

D.劳动就业状况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答案】:A

【解析】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需要能证明身份以及证明具备领取资格的凭证。居民身份证可以证明个人身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能证明持证人是符合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凭借这两个证件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户口簿主要用于证明家庭户籍信息,家庭收入证明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所需材料,并非领取保障金的凭证;伤残证是证明伤残情况的证件,与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直接关联不大;劳动就业状况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一般也是在申请过程中可能用到的材料,不是领取保障金必备的证件。所以应凭居民身份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

3、在经济学领域,“破窗理论”源自学者黑兹利特所提出的一个譬喻。黑兹利特指出,倘若小孩打破了窗户,那么破窗者必然需要更换玻璃,这会促使安装玻璃的人员以及生产玻璃的企业开始运作,进而推动社会就业。这主要体现了()。

A.生产与分配的辩证关系

B.生产与消费的辩证关系

C.积累与分配的辩证关系

D.计划与市场的辩证关系

【答案】:B

【解析】小孩砸破窗户后破窗人更换玻璃,这一行为产生了对玻璃的消费需求。由于有了消费玻璃的需求,使得安装玻璃的人和生产玻璃的人获得工作机会,推动社会就业,也就是促进了生产。这体现了消费对生产的反作用,反映出生产与消费的辩证关系。生产与分配的辩证关系主要强调生产成果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题干中未涉及分配相关内容。积累与分配的辩证关系侧重于社会财富的积累和分配比例等方面,与题干所描述的消费促进生产的情景不符。计划与市场的辩证关系涉及到资源配置方式,题干中并未体现计划和市场相关内容。所以这道题体现的是生产与消费的辩证关系。

4、下列公民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的是()。

A.五岁的甲画了一幅画

B.九岁的乙写了一份遗嘱

C.14岁的丙将自己的发明专利转让给邻居丁

D.15岁的戊买了一枚二克拉的钻戒

【答案】:A

【解析】本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来判断各行为是否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五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画画属于事实行为,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五岁孩子画了一幅画是有效的。九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遗嘱这种民事法律行为要求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九岁孩子写遗嘱的行为超出了其年龄、智力所能适应的范围,该行为无效。十四岁的未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