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交纳与使用承诺书
致:玉林市玉开龙潭开发投资有限企业(招标人名称)
如我企业在贵单位玉林龙潭产业园龙鹏路Ⅲ标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中中标,依据玉林市人民政府相关要求,我方在此向招标人承诺:
1、我方确保在玉林龙潭产业园龙鹏路Ⅲ标段道路工程项目投标文件中,如实反应我方以前所承建工程中工资支付情况,并尤其注明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
2.我方参与投标玉林龙潭产业园龙鹏路Ⅲ标段道路工程项目,一旦中标,我方确保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立刻并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指定帐户,作为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3.如我方在承包玉林龙潭产业园龙鹏路Ⅲ标段道路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和其它职职员资情况,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本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
4.如我方不按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投标人(盖章):广西北流土木建筑工程有限责任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9月12日
七、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交纳与使用承诺书
致:玉林市玉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企业(招标人名称)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桂劳设发[]5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相关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通知》文件要求,我方在此向招标人承诺:
1、我方在玉林市玉梧路(教育东路〈龟山路至海峡两岸试验区段〉)道路改造工程(K3+020~K4+027.559)土建施工(工程名称)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不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
2.我方参与投标玉林市玉梧路(教育东路〈龟山路至海峡两岸试验区段〉)道路改造工程(K3+020~K4+027.559)土建施工(工程名称)项目,一旦中标,我方确保按招标文件要求,立刻并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转入招投标站指定资金专户,作为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3.如我方在承包玉林市玉梧路(教育东路〈龟山路至海峡两岸试验区段〉)道路改造工程(K3+020~K4+027.559)土建施工(工程名称)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和工人工资情况,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其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
4.如我方不按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投标人:广西北流土木建筑工程有限责任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8月30日
(十一)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交纳与使用承诺书
致玉林市玉开龙潭开发投资有限企业建设单位名称:
我方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交纳与使用按南府发[]51号文作出以下承诺:
1、一旦我方在玉林龙潭产业园龙鹏路Ⅲ标段道路工程(工程项目名称)中标,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财政部门指定账户。
2、一旦我方承包玉林龙潭产业园龙鹏路Ⅲ标段道路工程(工程项目名称)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和工人工资情况,由财政部门从其中先予划支。
3、我方在中标后如不按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投标人:广西土木建筑工程有限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9月12日
十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交纳与使用承诺书
致:南宁市邕宁公安消防大队(招标人名称)
依据南府发【】51号文《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相关完善本市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意见通知》,我方对农民工工资确保金交纳与使用在此向招标人承诺:
1、我方参与投标蒲庙消防站工程(工程名称)项目,一旦中标,我方确保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主管部门指定账户。
2、一旦我方承包蒲庙消防站工程(工程名称)项目建设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由相关部门按要求从中标企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支取
投标人:广西土木建筑工程有限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7月11日
八、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交纳与使用承诺书
致:容县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企业(招标人名称)
我方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交纳与使用作出以下承诺:
1、我方参与投标容县六王镇地质灾难灾后重建六王安置点安置用房、道路及下水道工程(工程名称)项目(Ⅱ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