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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水产养殖类青苗补偿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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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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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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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

水产养殖类青苗补偿标准

序号

补偿项目

单位

补偿标准(元)

1

水产类

鱼类

培育鱼苗

12600

繁育鱼苗

17100

观赏鱼类

15300

四大家鱼及一般淡水

鱼类

四大家鱼【草鱼(鲩鱼)、鲢鱼(鳊鱼)、鳙鱼(大头鱼)、青鱼】、

鲮鱼、鲤鱼、团头鲂(武昌鱼)、广东鲂(边鱼、大眼鸡)、鲫鱼类、

各种罗非鱼、埃及塘虱、泰国塘虱、南方大口鲶、淡水白鲳等品种主养

9900

优质品种

鱼类

龙虱、鲟鱼类、金钱鱼(金鼓)、加洲鲈、宝石鲈、红鼓(美国红鱼)、长吻鮠、黄鳍鲷(黄脚立)、海南红鮊(和顺)、黄颡鱼(黄骨鱼)、

乌头鲻、黄鲻、叉尾鮰、本地塘虱、脆肉鲩、巴西鲷、蓝鳃太阳鱼、

山斑鱼(月鰽)、蛙类、泥鳅等品种主养

12600

名优特品种鱼类

桂花鱼(鳜鱼)、娃娃鱼、笋壳类、石斑鱼类、鳄鱼、生鱼(黑鱼)、

鳗鱼、花锦鳝(花鳗鱼)、大刺鳅等品种主养

13500

2

虾蟹类

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青虾、蟹类等

11500

3

龟鳖类

乌龟、鳄龟、金钱龟、甲鱼等

11500

注:1.水产养殖补偿包含鱼塘捕捞费用、新塘的前期处理费用、过塘运输费用、可能存在的死亡损失费用等。

2.若存在鱼类混养,以主养用途进行补偿。

3.法律规定不能养殖的品种不作补偿。

4.娃娃鱼、龙虾、龟类等特殊水产品及有合法手续的较特殊养殖场,可申请评估,按照评估结果予以补偿。

5.没有渔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域滩涂养殖证》的,按相应标准的80%补偿。

6.鱼苗塘以渔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或《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殖许可证》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