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及厂区正常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办公区、生产区的人员、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管理,不适用于原料产品运输车辆的管理。
三、停车场出入管理要求
1.员工私家车禁止驶入厂内停车,应全面停放在停车场内。车辆应按要求停放在指定停车线区域内,不可压线,车头全部朝向过道。
2.车辆停放后应拔下钥匙、关闭车窗、锁好车门后,方可离去。
3.不得将私家车临时停放在1号门前打卡。
4.机动车辆进入门外停车场时,应按道路交通法规要求提前开启转向灯,确认前后方安全后方可转向进入停车场。
5.机动车辆驶出门外停车场进入****路时,应按门口标志线指示靠右行驶并打转向灯,停车观察南北方向无通行车辆,再转弯进入****路。
四、办公区交通管理要求
1.相关方、访客机动车辆、电动车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厂区,应按要求停放在停车场。
2.确需许可进入厂区的车辆应在门岗进行登记,并由公司相应部门人员接洽后或领导电话通知后方可入厂。
3.门卫值班人员应指挥进入办公区域的机动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4.未经许可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入生产区二道门内。
五、生产区交通管理要求
1.禁止人员穿越、进入与工作无关的生产区域或有危险警示标识的区域。
2.生产车间的电动车应定置化管理,指定停车位置并划框线。
3.未经许可,机动车辆禁止占用消防通道进行断路作业。
4.机动车辆在厂区内应保持安全车距,不得超车,会车时应减速慢行,注意避让行人及非机动车。
5.车辆在经过路口、弯道、以及进出仓库等场所时,应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6.厂区内机动车辆限速每小时15公里,电动自行车限速每小时30公里。
7.禁止三轮车后斗、叉车、拖拉机、铲车等非部位载人行驶。
8.生产车间应对装置检维修需要的施工车辆进行管理,并指定进出厂路线和现场作业区域、停车区域。
六、日常交通安全管理
1.新员工入职时,安全部应对其进行厂区交通安全培训,使其了解厂区道路布局、交通规则及上下班安全注意事项。
2.各部门至少每季度组织全体员工及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持续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培训内容包括交通法规、公司管理要求、安全驾驶技能、事故案例分析、应急处理措施等。
3.在自行车骑行、驾驶电动车(三轮车)和机动车过程中禁止戴耳机听音乐、玩手机等高风险行为。
4.行人在厂区内行走应靠路右边行走。不得在道路中间逗留、嬉戏、打闹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行为。
5.行人横过道路时,应当站在路边左右观察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6.内部车辆应由所属部门负责人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7.厂内车辆司机及公司上下班员工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8.厂区内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安全部,并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者。
9.厂区限高限速牌应保持完好,如发现损坏、缺失或模糊不清,属地车间负责人应及时报告并进行修复或更换。
10.因施工、维修等原因需要临时占用或挖掘厂区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施工单位必须提前开具《断路安全作业票》,经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期间,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交通疏导。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道路原状及交通设施。
11.门卫值班人员每天上下班过程中,注意检查车辆按交通标志线行驶和使用转向灯情况,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报告督察部负责人进行考核管理。
12.安全部每月至少安排两次对上下班机动车辆出入停车场的交通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七、监督检查
1.人员或车辆未按规定登记后入厂的,扣除门卫50元/次,月内发现两次的,考核督察部负责人2%。
2.生产厂区进行影响道路交通作业未按要求办理断路作业票的,扣除车间负责人绩效5%/次;未按要求定期开展员工交通安全培训的,扣除责任单位负责人绩效2%/次。
3.上下班路上违规使用手机、不系用安全带等其他违章行为的,在厂区内骑自行车看手机的,扣除当事人绩效2%/次;月内同一单位发现两次违规的,考核单位负责人绩效2%。
4.使用三轮车后斗、叉车、拖拉机、铲车等非载人部位或车辆载人的,扣除责任人绩效5%;月内同一单位发现两次违规的,考核单位负责人绩效5%。
5.未按门口标志线指示靠右行驶、进出门外停车场未使用转向灯的的,扣除责任人绩效2%,月内同一单位发现两次违规的,考核单位负责人绩效2%。
6.安全部未按要求落实上下班车辆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的,考核安全部负责人绩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