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B21
DB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52/T499—2006
脱毒马铃薯栽培技术规程
2006—10—18发布2006—11—01实施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52/T499—2006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贵州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由贵州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为贵州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贵州省土肥总站、毕节地区农技站、遵义市
农技站、黔东南州农技站。
本标准起草人:刘桂华、朱怡、苟红英、高雪、王嵩、娄方德、谭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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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2/T499—2006
脱毒马铃薯栽培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脱毒马铃薯栽培技术农艺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马铃薯生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
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
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8133—2000马铃薯脱毒种薯
NY/T5222—2004无公害食品马铃薯生产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脱毒种薯virus—freeseedpotatoes
经过一系列物理、化学、生物或其它技术措施处理,获得经病毒检测后未发现主要病毒
的脱毒苗(薯)后,从繁殖脱毒菌(薯)开始,经逐代繁殖增加种薯数量的种薯生产体系
生产出来的符合GB18133标准的种薯。
脱毒种薯分为基础种薯和合格种薯两类。基础种薯是指用于生产合格种薯的原原种和原
种,共分为三级:原原种、一级原种、二级原种;合格种薯是用于生产商品薯的种薯,共分
为二级:一级种薯、二级种薯。
3.2休眠期periodofdormancy
生产上指在适宜条件下,块茎从收获到块茎幼芽自然萌发的时期。
4生产技
4.1品种选择
采用的马铃薯品种须经过国家或贵州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认定),根据需
要选用抗病、优质、丰产、抗逆性强、适应当地栽培条件、商品性好的各类专用品种。高海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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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作地区生产商品应以晚熟品种为主,如威芋号等。二季作区、低海拔冬作区生产商品薯
以早、中熟品种为主,如费乌瑞它等。
4.2种薯选择
生产种薯选用基础种薯,种薯大小以5g—20g较好。生产商品薯选用合格种薯,播种薯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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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g—50gGB18133
以无病虫害,无冻害,表皮光滑,大小为宜。种薯质量应符合“马铃薯
脱毒种薯”的要求。
4.3种薯处理:
催芽播种:播种时若种薯还没渡过休眠期可用赤霉素药液浸泡种薯打破休眠,然后进行
A
催芽,己过休眠期的种薯则直接催芽(见附录),选壮芽栽种。
(B)20g—50g
种薯切块:大薯块应切块播种见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