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020Z00
SZDB/Z
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SZDB/Z160—2015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classificationoftheenvironmentalriskgradeofdangerouschemicalsoperator
2015-12-14发布2016-01-01实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SZDB/Z160-2015
I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总则 2
5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环境风险等级 2
6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环境风险等级划分评价指标体系 3
附录A(资料性附录)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指标体系结构图 6
附录B(规范性附录)内因性指标项目及指标分值 7
附录C(规范性附录)外因性指标项目及指标分值 9
附录D(资料性附录)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环境风险 13
附录E(规范性附录)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 14
参考文献 28
SZDB/Z160-2015
II
前言
本规范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规范由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提出。
本规范归口单位: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本规范起草单位:深圳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深圳深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邢诒、何晋勇、洪渊、罗汇东、张号、宋慧、张晓波、余媛媛、王大岩、梁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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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引言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落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主体责任,规范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落实,为深圳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环境风险管理提供技术依据,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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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技术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深圳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环境风险等级以及环境风险等级划分评价指标体系。
本规范适用于对深圳市范围内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单位进行环境风险等级划分,使用和销售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单位可参考使用,特定行业可参照特定行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技术规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GB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20576-GB20599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GB20600-GB20602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1
环境风险environmentalrisk
发生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可能性及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3.2
环境风险物质environmentalhazardoussubstances
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可能会对人员、设施和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物质。3.3
单元unit
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4
临界量thresholdquant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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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单元中环境风险物质规定的安全数量,称之为临界量。3.5
重大危险源majorhazardinstallations
环境风险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3.6
内因性指标indexofinternalcause
用于评价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环境风险物质规模、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设施以及环境敏感性等客观因素的指标,是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环境风险等级划分的基准值。
3.7
外因性指标indexofexternalcause
用于评价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执行情况、风险源管理、生产设备管理、环境应急管理等管理类因素的指标,是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环境风险等级划分的修正值。
4总则
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