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SZDBZ 88-2013 公园服务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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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0 页
更新时间:2025-05-18
总字数:约6.95千字
文档摘要

ICS03A00

SZDB/Z

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SZDB/Z88—2013

公园服务规范

Servicespecificationforpublicpark

2013–12–30发布2014–01–01实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SZDB/Z88-2013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服务时间与区域要求 1

5服务机构与人员要求 2

6设施要求 2

7服务内容与要求 2

II

SZDB/Z88-201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由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晓冰,赖燕玲,唐永琼,叶丽敏,朱毅,徐萍,李宗怀,谢佐桂,邹卓辉,钟子杰,邱诗雅,杨乐超,吕勇,刘彬彬,高瑞鑫,何茜,李睿。

III

SZDB/Z88-2013

引言

为提升深圳市公园服务水平,规范服务行为,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公园的各项功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文件。

1

SZDB/Z88-2013

公园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园服务时间与区域要求、服务机构与人员要求、设施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由政府投资建设并设有专门管理机构的公园,其他公园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16153-1996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T26365-2010游览船服务质量要求

GB50763-2012无障碍设计规范CJJ48-1992公园设计规范

SZDB/Z

1-2005

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安全要求及评价

SZDB/Z

77-2013

公园标识系统建设规范

SZDB/Z

80-2013

综合公园建设规范

SZDB/Z

81-2013

综合公园管养维护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公园PublicPark

具有改善生态、美化环境、科普教育、游览休憩、健身娱乐、防灾避险等功能,向公众开放的场所。3.2

游客服务中心TouristServiceCentre

公园内为游客提供游览信息、咨询和便利服务的专门场所。

4服务时间与区域要求

4.1服务时间

各公园应明确开放或服务时间,并在入口处、售票处、游客服务中心等位置进行公告。

2

SZDB/Z88-2013

4.2服务区域

各公园应明确开放服务区域,不对外开放的区域应设置明显提示标志。

5服务机构与人员要求

5.1服务机构

5.1.1应坚持以人为本、诚信服务、文明经营的服务理念。

5.1.2应制定符合公园特点、满足游客需求的服务目标并组织实施。

5.1.3应制定完善的服务程序、服务标准、服务监督与考核机制并组织实施。

5.1.4应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并有相应的记录。

5.2服务人员

5.2.1应接受职业素养、岗位职责、专业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5.2.2应持证上岗、规范着装、举止文明,熟悉公园相关情况,耐心解答游客询问。

6设施要求

6.1公园设施设置应符合CJJ48-1992的规定,综合公园还应符合SZDB/Z80-2013的规定。

6.2无障碍设施设置应符合GB50763-2012的规定。

6.3应定期检查、维护,保持完好整洁,纪念性建(构)筑物、古建筑、历史遗迹应保持原有风貌。

6.4有文物的公园,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文保人员,文物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7服务内容与要求

7.1服务内容

公园应提供综合服务,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园容和卫生服务,文体活动服务,导览及公共信息服务,无障碍服务,公共停车服务,投诉与咨询服务,安全与应急服务,部分公园还应提供商业网点服务,场馆经营和服务,售、检票服务,游乐项目服务。

7.2综合服务

7.2.1宜在公园主入口附近或游客活动集中的区域设立游客服务中心,为游客提供综合服务。

7.2.2应配备与游客接待量相匹配的在岗工作人员,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