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SZDBZ 168-2016 公共图书馆统一服务技术平台应用规范.docx
文件大小:42.86 KB
总页数:10 页
更新时间:2025-05-18
总字数:约5.77千字
文档摘要

ICS01.140.20A14

SZDB/Z

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SZDB/Z168—2016

公共图书馆统一服务技术平台应用规范

PublicLibraryUnifiedServiceTechnologyPlatformSpecification

2016-01-22发布2016-02-01实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SZDB/Z168—2016

I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总则 2

5统一业务标识 2

5.1馆代码 2

5.2文献标识 3

5.3读者证标识 3

5.4服务标识 3

6统一服务规则与服务管理 3

6.1统一读者管理 3

6.2统一借还管理 3

6.3统一文献流转 4

6.4统一阅览管理 4

6.5统一财经管理 4

6.6统一读者咨询 5

7统一馆藏揭示和数据标准 5

7.1统一馆藏揭示 5

7.2统一书目数据标准 5

7.3统一编目平台 5

8统一网络系统与技术管理 5

8.1统一网络系统与设备 5

8.2统一技术应用标准 5

8.3开放技术应用接口 5

8.4统一运行管理与维护 6

SZDB/Z168—2016

I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深圳图书馆提出。

本标准由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图书馆、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岩、王林、黎志文、秦格辉、欧阳莎、肖文康、李媛红、余胜英、程帆、冯雪萍、张若愚

SZDB/Z168—2016

III

引言

公共图书馆统一服务技术平台是实现区域公共图书馆服务一体化的基础与技术保障。为指导并规范公共图书馆统一服务技术平台的应用实施与运行管理,促进公共图书馆服务均等化,提高公共图书馆的整体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保障统一服务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SZDB/Z168—2016

1

公共图书馆统一服务技术平台应用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公共图书馆统一服务技术平台应用实施与运行管理中的总体原则、统一业务标识、统一服务规则与服务管理、统一馆藏揭示和数据标准、统一网络系统与技术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市、区级公共图书馆,以及加入统一服务技术平台的其他各级公共图书馆(含自助图书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220—2011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3.1

公共图书馆

由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兴办、或由社会力量捐资兴办的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图书馆,是具有文献信息资源收集、整理、存储、传播、研究和服务等功能的公益性公共文化与社会教育设施。

3.2

统一服务

在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标准化原则指导下,本地区的公共图书馆联合起来,推进资源共建共享,通过统一的技术与管理模式,为读者提供一证通行、通借通还等图书馆基本服务。

3.3

统一服务技术平台

在实施公共图书馆统一服务过程中,将各馆的读者数据、书目与馆藏数据等整合起来,按照统一模式构建和运行管理的网络化计算机系统。

3.4

中心图书馆

在本地区公共图书馆统一服务技术平台构建、应用实施与运行管理过程中,组织整体应用实施、统筹协调运行管理并担负本地区网络数据中心职责的图书馆。中心图书馆为市级公共图书馆。

SZDB/Z168—2016

2

3.5

成员馆

参与本地区公共图书馆统一服务技术平台构建,负责本馆及其下属分馆统一服务技术平台应用实施与运行管理的图书馆。成员馆为市、区级公共图书馆。

3.6

服务点

提供图书馆基本服务的市、区级公共图书馆及其下属分馆,以及大型服务设备(如自助图书馆)等网点。

3.7

文献所属馆

参与统一服务的文献资产所归属的图书馆。3.8

馆藏地点

文献所属馆分配给文献的入藏地点,一般为具有独立管理空间的图书馆书库或服务区。3.9

开户馆

读者初始注册的图书馆,具有保存读者原始登记信息档案(自助办证除外),承担读者外借押金、预存款帐户管理职能。

4总则

公共图书馆统一服务技术平台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