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140A10
SZDB/Z
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SZDB/Z72-2013
企业境外参展知识产权预警指引
IntellectualPropertyWarningGuidanceofOverseasExhibitionforEnterprise
2013-01-16发布2013-02-01实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SZDB/Z72—2013
目次
前言 III
引言 IV
1范围 1
2术语和定义 1
3机构与职责 1
4参展前准备 1
4.1参展产品选择 2
4.2材料准备 2
4.3知识产权分析 2
4.4法律与市场环境分析 2
4.5展前的风险规避措施 2
5展会期间的维权措施 3
5.1遭受知识产权侵权的维权 3
5.2被控侵犯知识产权的维权 4
5.3寻求协助 4
5.4媒体公关 4
6总结改进 4
附录A(资料性附录)专利信息检索资源 5
附录B(资料性附录)专利侵权判断标准 6
附录C(资料性附录)商标信息检索资源 7
附录D(资料性附录)部分国家展会知识产权规制措施 8
II
SZDB/Z72—2013
前言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制。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提出并归口。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桂育、赖晓、赵涛、王磊、卢思、沈娇。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为首次发布。
III
SZDB/Z72—2013
引言
21世纪以来,受第三次科技革命浪潮的推动,国际展会产业飞速发展。但是,我国企业参加境外展会遭遇了大量的知识产权纠纷,这些事件的发生,严重损害了我国企业的国际形象,为我国企业产品出口带来了不利的影响。为提高企业知识产权预警能力,维护深圳企业境外参展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特制定本指导性技术文件。
1
SZDB/Z72—2013
企业境外参展知识产权预警指引
1范围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企业境外参展知识产权预警的机构与职责、参展前准备、展会期间的维权措施以及总结改进。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深圳市企业境外参展知识产权预警工作。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导性技术文件。
2.1
知识产权预警
企业通过收集与企业自身产品或技术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并进行有针对性的统计、分析,对知识
产权风险进行预警和主动防范。2.2
风险专利
某个参展企业不具有实施许可权但与该企业参展产品的技术特征、参数等相关并在参展地有效的专利。
3机构与职责
3.1企业应设立知识产权预警机构,配备专(兼)职知识产权预警工作人员加强知识产权日常管理和预警工作。
3.2企业应设专人负责企业境外参展的知识产权相关工作。
3.3企业知识产权预警工作人员的职责:
a)定期与研发、市场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并确定企业重大研发方向和目标市场;
b)搜集和检索与企业经营生产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确定企业产品知识产权的境外分布情况,掌握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布局;
c)对企业涉及到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重点分析,确定风险等级,拟定应对方案;
d)建立知识产权应急机制,应对突发的知识产权风险,将结果尽快反馈给决策层,并制订或调整相关策略;
e)及时对所处理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梳理和总结,形成企业内部知识产权预警指引或制度,不断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预警能力。
4参展前准备
2
SZDB/Z72—2013
4.1参展产品选择
参展企业应选择经过检索、分析后判定没有知识产权风险或风险可承担的产品参展。
4.2材料准备
参展企业在参展前应准备如下资料:
a)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权属证明,涉及专利的,应准备专利证书、公告文本、专利权人的身份证明、专利法律状态证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等;涉及商标的,应准备商标注册证书、商标权利人身份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等;涉及著作权的,应准备著作权权利证明、著作权人身份证明等;
b)解决潜在知识产权风险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风险专利权利人的授权书、参展产品所涉及知识产权问题已由第三方解决等证明材料;
c)委托他人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