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080A12
SZDB/Z
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SZDB/Z172-2016
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编码规范
Codingrulesforfacilitiesandequipmentofpublicarea
2016-01-28发布2016-02-01实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SZDB/Z172—2016
I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及定义 1
4编码原则 2
5基本指标 2
6设施设备编码 3
7设施设备编码的维护 6
附录A(资料性附录)共用设备分类及编码 7
附录B(资料性附录)共用设施分类及编码 17
参考文献 20
SZDB/Z172—2016
II
前言
本规范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规范由深圳市住房与建设局提出。
本规范由深圳市住房与建设局归口。
本规范主编单位:万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规范的主要起草人:彭巍巍、谭玉麒、李军、章贤庶、王娜。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SZDB/Z172—2016
III
引言
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编码是物业服务中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它对物业共用部位的设施设备按照一定的逻辑进行编码,为后期的设施设备管理提供重要的支持,帮助保证设施设备能够进行正确的使用、保养与维修,也为设施设备管理系统的建设提供支撑。
本规范以改进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管理为出发点,提出了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编码的通用性规范。
SZDB/Z172—2016
1
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编码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深圳市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编码原则,基本指标,设施设备编码及设施设备编码维护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市物业共用部位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分类和编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10114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码规则JGJ/T246-2012房屋代码编码标准
SZDB/Z3-2006社区服务与综合管理信息化技术标准
3术语及定义
3.1
建筑物building
指具有顶盖、梁柱、墙壁、基础,能够形成一定的内部空间,满足人们生产、生活及其他活动需要的工程实体。不包括构筑物和小型建筑小品。搭建物作为临时建筑物,在编码时区别表示。
3.2
设施设备facilityandequipment
指物业管理项目或单幢建筑物内,共用部位的供配电、给排水、消防、安防、电梯、中央空调、停车场管理系统设施设备、燃气、泳池等可供人们在生产生活中长期使用,并在反复使用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和功能的生产资料和物质资料的总称。
3.3
基本指标basicIndicator
指用来描述设施设备和建筑物基本特征的指标。3.4
建造物编码buildingcode
SZDB/Z172—2016
2
指根据建筑物编码原则为建筑编码单元编定的号码。3.5
设施设备编码facilityandequipmentcode
指根据设施设备编码原则为设施设备编码单元编定的号码。3.6
项目编码projectcode
指根据项目编码原则为物业管理项目或单栋建筑物编定的号码。
4编码原则
4.1适用性原则
本规范提供的设施设备基本指标和编码,普遍适用于各个城市物业管理领域对设施设备基本信息的使用要求。规范所提供的设施设备编码,可作为全市设施设备信息共享的关键字。
4.2唯一性原则
本规范提供的设施设备编码能唯一标识某一个具体的设施设备。
4.3稳定性原则
设施设备编码一旦产生,即终生不变。设施设备拆除或因其它原因消失时,该编码即废弃不再使用。4.4可扩展性原则
设施设备编码结构应具有一定的可扩展余度。
5基本指标
5.1建筑物名称
建筑物产权登记名称,对于小区内建筑物,由小区名称和建筑物名称组成,如××花园××阁。
5.2建筑物区域
建筑物所属行政区划。精确到社区。5.3设施设备名称
设施设备所使用名称,以铭牌标示为准。
5.4设施设备归属项目
设施设备所处的物业管理项目或单栋建筑物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