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
DB13(J)/T101—200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1489-2009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标准
Managementstandardforconstructionsafetydocumentation
2009—09-24发布2010-01-01实施
2009—09-24发布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2009石家庄
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标准
Managementstandardforconstructionsafetydocumentation
DB13(J)/T101—2009
主编单位: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批准部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2010年1月1日
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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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冀建质〔2009〕517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发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标准》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第一批编制计划的通知》(冀建质[2009]118号)要求,由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编制了《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编号:DB13(J)/T100-2009)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标准》(编号:DB13(J)/T101-2009),经组织审查,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现予以发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上标准由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由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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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第一批编制计划的通知》(冀建质〔2009)118号〕的要求,由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是在总结了多年来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实践经验,吸收了其他省、市有效做法的基础上,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多方面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经有关部门组织审查定稿。
本标准主要包括1.总则;2.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职责;3.资料分类;4.建设单位安全技术资料;
5.监理单位安全技术资料;6.施工单位安全技术资料;7.安全技术资料编制与组卷和3个附录。
为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邮政编码:050051,邮箱:najx18078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员名单:
主编单位: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主要起草人:徐向东时玉军方永山袁玉贵张双群李路坤那建兴范利霞吕家骥张锐线登洲宋春生高任清武丽生田古稳袁丽欣马云涛吴志伟
主要审查人员:刘玉霞杜安民柴竑解金甫吴亚丽张保平戎福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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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1总则 1
2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职责 2
2.1安全技术资料管理体系 2
2.2建设单位管理职责 2
2.3监理单位管理职责 2
2.4施工单位管理职责 2
3资料分类 4
4建设单位安全技术资料 10
5监理单位安全技术资料 11
6施工单位安全技术资料 13
7安全技术资料编制与组卷 26
7.1资料质量要求 26
7.2组卷的基本原则 26
附录A建设单位安全技术资料表 27
附录B监理单位安全技术资料表 30
附录C施工单位安全技术资料表 46
本标准用词说明 160
1总则
1.0.1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资料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施工安全资料管理。凡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均应执行本标准。
1.0.3本标准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范围内道路、桥梁、广场、隧道、公共交通设施、给排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处置等工程。
1.0.4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资料的管理除应执行本标准,还应符合国家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