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4—
—PAGE3—
项目建设单位自查表
建设单位(盖章):填报人:联系方式:填表日期:
项目名称
行业主管部门
项目投资类型
项目总投资(万元)
项目是否完工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名及文号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项目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
办理质监、安监手续时间
施工许可批准时间
开工时间
参建单位类别
参建单位名称
承揽工程
方式
招标控制价格(万元)
中标价格(万元)
合同价格(万元)
竣工结算价格(万元)
参建单位
项目负责人
施工(施工或工程总承包)
专业承包
专业分包
劳务分包
勘察
设计
监理
工程质量检测
项目环节
重点自查内容
自查情况
项目决策
1.项目选址、立项、重大变更等未经集体决策
有(请简要描述情形)/无
2.按领导干部要求将工程交给特定单位或个人
3.未批先建
4.项目审批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
5.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
6.减免规费等行为
7.调整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超出工可、初设批复范围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重点变更标准
招标投标
8.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以化整为零、肢解发包、以招小送大或者通过虚构涉密项目、应急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
9.将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10.未按有关规定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
11.在招标文件中以设置有倾向性资格要求或评分办法等方式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12.投标人与招标人、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围标、串标
1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4.评标专家在评标中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单位、个人明示、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或通过畸高、畸低评分,使特定投标人中标;招标人代表在评标过程中发表带有倾向性的言论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干扰其他评标专家公正独立评标
项目环节
重点自查内容
自查情况
施工管理
15.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
16.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17.建设单位违反行业相关规定肢解发包
18.建设单位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质量管理制度不健全,未进行常态化检查,未及时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督促整改不及时不到位
19.建设单位未按法规、标准要求组织工程验收,将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交付使用
20.勘察设计单位无资质或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业务,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业务
21.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设计变更管理不规范
22.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包括母公司承接工程后将所承接工程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施工的情形)或个人施工的
23.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施工
24.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或主要管理人员未与施工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关系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
25.合同约定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
26.专业作业承包人(劳务单位)承包的范围是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专业作业承包人(劳务单位)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
项目环节
重点自查内容
自查情况
施工管理
27.专业工程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但建设单位依法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
28.施工合同主体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承包单位收到款项后又将款项转拨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又不能提供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两个以上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承包工程,在联合体分工协议中约定或者在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联合体一方不进行施工也未对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并且向联合体其他方收取管理费或者其他类似费用的
29.专业作业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承包单位
30.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31.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
32.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其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33.专业分包单位或专业作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34.专业作业承包人(劳务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
35.个人或无资质的施工单位借用其他施工单位资质承揽工程
36.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