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品牌领军企业考评表
申报企业名称:所属地区:市县(市、区)
考评人员签字:考评时间:年月日
序号
考评内容
分值
计分办法
评分
备注
1
劳务品牌情况
20
相应劳务品牌被评为国家级劳务品牌,或作为典型参与全国性展示,或在全国性的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计20分;被评为省十大劳务品牌的,计15分;纳入湖北省重点劳务品牌资源库的,计10分。(不累加,计最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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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带动就业创业情况
25
1.上年度,劳务品牌从业人员达到基本条件的,计15分,其中:种养殖类、餐饮类、居民服务类、文旅类达到50人;制造类达到100人;建筑类达到1000人。
2.在达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50%,加1分。
此项最高不超过25分。
查看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等佐证。
3
助力劳务品牌创建情况
20
1.企业代表劳务品牌参加国际性展示交流,计10分;参加全国性展示交流,计8分;参加全省范围展示交流,计6分;参加市州级展示,计4分;参加县级展示交流,计2分。(计最高分)
2.企业负责人在相应劳务品牌创建组织或者机构中担任重要职务、发挥作用明显,计4分。
3.企业承担劳务品牌日常展示推介任务,计3分。
4.企业对劳务品牌创建给予资金、场地、人力、物力等支持,计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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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行业领先性
20
1.获得全国性驰名商标、非遗、老字号、专利、专精特新等认定的,计10分;获得省级知名商标、湖北精品、非遗、老字号、专精特新等认定的,计8分;获得市级知名商标、非遗、老字号、专精特新等认定的,计5分;在县(市、区)域内,具有地方特色和影响的,计2分。(不累加,计最高分)
2.上年度营业收入:
①属于种养殖类的,超过1亿元,计10分;超过5000万元,计8分;超过2000万元,计5分;超过1000万元,计2分。
②属于制造类的,超过10亿元的,计10分;超过5亿元的,计8分;超过1亿元的,计5分;超过5000万元的,计2分。
③属于建筑类的,超过10亿元的,计10分;超过5亿元的,计8分;超过1亿元的,计5分;超过5000万元的,计2分。
④属于餐饮类的,超过5000万元,计10分;超过2000万元,计8分;超过1000万元,计5分;超过500万元,计2分。
⑤属于居民服务类的,超过2000万元的,计10分;超过1000万元的,计8分;超过500万元的,计5分;超过200万元的,计2分。
⑥属于文旅类的,超过2000万元的,计10分;超过1000万元的,计8分;超过500万元的,计5分;超过200万元的,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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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社会影响
15
1.企业获得国家级荣誉计10分,省级计8分,市(州)级计5分;县(区)级计2分。(不累加,计最高分)
2.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社会公益事业等,计5分。
提供佐证
总分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