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太保长相伴(传世版)终身寿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
一、重要提示
1、本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其保单持有人可以保单红利的形式享
有公司分红型产品的盈余分配权。未来的保单红利为非保证利益,将随分红保险的投资和实
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动,敬请注意。
2、本说明书所载资料,包括投保示例部分,仅供投保人理解保险条款时参考,各项内容
均以保险条款约定以及实际红利分配为准。
二、产品特色
1、长久关怀,保额终身递增
本产品有效保险金额每年按照2.5%确定递增直至终身,为客户提供终身保障。
2、减保灵活,资金自由调配
本产品可根据资金使用需求,在满足条款要求的条件下,通过减保1方式获取部分保单现金价值,资金
调配更自由。
3、红利分配,共享经营成果
本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的业务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客户可以每年分享公司专业经营的成
果,满足客户资金管理需求。
三、投保范围及保险期间
1、本产品接受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范围为0周岁(须出生满5天)至70周岁,且须符合投保当时本
公司的规定。
其中女性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0周岁(须出生满5天)至70周岁,男性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
范围为0周岁(须出生满5天)至68周岁。
2、本产品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自本保险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止,保险期间在
保险单上载明。
四、保险金额及保障责任
1、基本保险金额
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基本保险金额根据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保险费交费期间和保险费金额等因素确定。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可以向本公司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基本保险金
额减少,本公司将按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承担保险责任,并向投保人退还基本保险金额减少部分对应的
现金价值。
投保人每年累计申请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合同生效时基本保险金额的20%。基本保险金
额减少后,合同保险费不低于本公司规定的最低标准。
本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累积交清增额基本保险金额。
1投保人每年累计申请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合同生效时基本保险金额的20%。基本保险金额减少后,合同保险费不低于本公司规定的
最低标准。
2、有效保险金额
合同生效时的有效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每满1个保单年度,有效保险金额按约定的额度增加
一次,增加额度为前一个保单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的2.5%。
若发生基本保险金额减少或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的其他情形导致有效保险金额变更的,合同的有效保
险金额按基本保险金额减少比例或本公司约定的其他情形相应调整。
3、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且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产品提供以下保障: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
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1)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的,本公司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
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本公司按以下三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
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