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扩面增存工作难点与对策探讨
摘要:扩面增存工作作为提升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与扩大资金规模的核心策略,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文章详细分析了当前扩面增存工作中面临的政策知晓度低、执法力度不够、跨部门协同不足等难点。针对这些难点,提出了完善政策法规提升执法效能,加强政策宣传深度,构建更加紧密的跨部门合作机制等对策。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扩面增存政策宣传提取
一、住房公积金扩面增存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履行住房公积金法定管理职责的必然要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开展住房公积金扩面增存工作,不仅能确保政策红利惠及更广泛人群,增强职工购房能力,还能有效扩大资金池,提升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运行效率和保障水平,是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责的刚性要求,也是企事业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维护职工权益的必然要求。
(二)防范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全国住房公积金业务快速发展,资金提取、贷款使用规模持续扩大。《全国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提取额26562.71亿元,比上年增长24.34%,提取率76.55%,比上年提高9.66%;2023年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4713.06亿元,比上年增长24.25%,个人住房贷款率77.6%。
(三)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优越性的重要途径
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开展扩面增存工作可以将更多中低收入群体纳入制度保障范围,能有效缓解缴存职工的住房支出压力,促进财富合理分配。近年来,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等业务办理效率、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个人住房贷款低利率政策为贷款职工节约利息支出,减轻还贷利息压力;不断放宽的提取机制,如购房首付款提取、偿还贷款提取、租房提取等为缴存职工实现稳业安居提供了实实在在的资金支持。
二、当前住房公积金扩面增存工作的难点
(一)扩面增存工作执法力度不足
在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增存工作的过程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难点在于执法力度的不足。这既源于政策条例本身赋予的惩戒力度不足,也受制于执法程序的繁琐与资源分配的局限性。一方面,现行政策条例所赋予的执法惩戒力度相对薄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虽然明确规定了单位逾期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单位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法律责任,但处罚金额的上下限为1万至5万元。这种相对较低的违法成本使得部分企业对此置若罔闻,执法惩戒缺乏足够的震慑力。另一方面,执法程序的繁琐性也是导致执法力度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为了确保执法的公平公正,相关法律法规在程序设置上追求严谨与细致,这无疑对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操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不够深入
在走进企业进行扩面增存政策宣传的工作实践中,部分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认知仍比较浅显,如仅知晓住房公积金可以购房时享受较低的贷款利率,但又容易被“贷款额度低”“申请手续繁琐”等片面信息所误导。实际以江西省商品房(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为例,其针对不同缴存职工群体设定多层次的贷款额度,“单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双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单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6万元,双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08万元”,而办结时限在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管理中心审批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部分职工则对提取政策如租房提取、购房提取、离职提取等知之甚少,这使得部分职工对缴纳住房公积金产生抵触心理,认为这会使得每月实收工资减少,而支取运用资金缓解经济压力又很困难。
(三)扩面增存工作责任意识与能力不足
推进扩面增存工作要求工作人员走出办公室,走进企业与企业管理层和职工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在前期准备工作中需进行数据收集、分析等工作,查找确定目标单位。在过程中需耐心讲解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使企业理解并接受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公积金的责任与义务,并使职工理解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
(四)扩面增存工作部门合力不足
首先,住房公积金受委托银行在扩面增存工作中存在慢作为的情况。银行作为重要的金融机构,在住房公积金业务中扮演着关键角色。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委托银行对扩面增存工作缺乏应有的重视,没有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和紧迫性,仅仅将住房公积金业务视为一般性的金融业务,没有积极主动地去拓展客户群体,对潜在的缴存单位和个人缺乏有效的宣传和引导。其次,劳动保护、社保、地方政府等部门在扩面增存工作上未能实现通力配合,缺乏联合执法的力度。劳动保护部门与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