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1.120.10C25
SZDB/Z
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SZDB/Z95—2014
中药材编码规则及编码
CodingRulesforChineseMateriaMedicaandTheirCodes
2014-04-11发布2014-05-01实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SZDB/Z95—2014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编码原则 1
5中药材编码规则及其编码 2
6编码维护和管理 3
附录A(资料性附录)中药第4至9层代码一览表 4
附录B(规范性附录)校验码计算 12
附录C(资料性附录)中药材代码一览表 13
附录D(资料性附录)中药材顺序号索引 36
II
SZDB/Z95—201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09给出规则编写。
本文件由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负责起草单位: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深圳市中医药企业标准联盟、深圳市中医院、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药品检验所、深圳市罗湖区中医院、位元堂药厂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人民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廖利平、吴培凯、徐美渠、闫志刚、许冬瑾、王铁杰、王淑红、徐甘霖、原文鹏、赵玉合、李顺民、曾庆明、赵洋、张尚斌、曾长龙、周哲、翁思妹、任继伟、陈欢。
本文件为首次制定。
III
SZDB/Z95—2014
引言
中药材编码的收录范围:一是按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国家药典委员会,2010年版)上规定的法定名称;二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部颁标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颁标准,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0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三级中医医院检查评估专家手册》、《2010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二级中医医院检查评估专家手册》,主要针对现行《中国药典》等标准上没有收载的品种;三是使用中医药业界人士公认的权威书籍,如中医经典著作,《中药大辞典》、《中医方剂大辞典》等文献所记载的有关品种名称为参考依据。
中药材标准名称的引用规则:一是按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国家药典委员会,2010年版)上规定的法定名称;二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部颁标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颁标准,主要针对现行《中国药典》上没有收载的品种;三是使用地方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地方标准,尤其是《广东省中药材标准》(2004年11月第1版,一册;2011年5月第1版,二册)、《广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1年5月第1版,一册)上收载的名称;四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0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三级中医医院检查评估专家手册》、《2010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二级中医医院检查评估专家手册》上收载的名称;五是以上标准均没有收载的中药材的品种,使用中医药业界人士公认的权威书籍,如《中药大辞典》、《中医方剂大辞典》,以及全国中医药行业高等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规划教材、全国高等医药教材建设研究会规划教材,由人民卫生出版社与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出版的中医、中药统编教材等书籍和文献所记载的有关品种名称为参考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中药材的编码规则,并对1026种中药材进行了编码。它与《中药饮片编码规则及编码》、《中药配方颗粒编码规则及编码》、《中药超微配方颗粒编码规则及编码》、《中药方剂编码规则及编码》、《中药饮片在供应链管理中的编码与表示》相衔接。
中药材编码是运用精确的计算机语言以及电子信息化系统,实现了中药饮片品种“一方、一名、一码”的标准化、规范化,避免的“同物异名”、“同名异物”的混用情况,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1
SZDB/Z95—2014
中药材编码规则及编码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中药材的编码规则,并对1026种中药材进行了编码。
本标准适用于中药材的生产经营、采购、储藏、养护、科研教学、中药供应链(物流)、统计的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以及政府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医药市场的监督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