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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门诊病历书写规范.doc
文件大小:19 KB
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5-05-19
总字数:约1.32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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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历书写规范(暂行)

一、????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

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

二、??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三、????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四、???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1、门诊病历可使用蓝黑、碳素墨水笔或蓝、黑圆珠笔书写,各种症状与体征应写医学术语。

2、病历卡眉栏项目:病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工作单位、家庭地址、就诊时间及有关内容特别是药物过敏史等均应逐项填写完整。

3、门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