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心理健康调适工作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加强学校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中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心理健康调适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学生、教师及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的人员。
(三)工作原则
1.预防性原则:以预防为主,通过多种途径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增强学生心理调适能力,预防心理问题的发生。
2.发展性原则:关注学生的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促进学生心理的积极发展,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3.全体性与个别性相结合原则: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同时关注个别学生的特殊心理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心理支持和辅导。
4.科学性与实效性相结合原则: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注重实际效果,切实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
二、组织管理
(一)领导小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德育处主任、教务处主任、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年级组长、班主任代表等为成员的心理健康调适工作领导小组。
1.职责
制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相关制度。
统筹协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保障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指导和监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评估工作效果。
(二)工作小组
1.心理健康教育教研组:由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组成,负责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学研究、教材编写、教学计划制定等工作。
职责
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制定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编写适合本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教材和教学资料。
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观摩和交流活动。
2.心理辅导中心工作小组:由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兼职心理辅导教师组成,负责学生个体心理辅导、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
职责
设立心理咨询室,定期开放,为学生提供个体心理咨询服务。
组织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活动,针对学生中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进行团体辅导。
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跟踪记录和分析。
制定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时进行干预和转介。
3.班级心理健康委员工作小组:每个班级推选若干名心理健康委员,协助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职责
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营造班级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
关注班级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班主任或心理辅导教师报告。
协助班主任组织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三、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一)师资配备
学校按照不低于1:1000的比例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增加专职教师数量。同时,选拔具有一定心理学知识和教育经验的教师担任兼职心理辅导教师。
(二)培训与进修
1.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和进修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2.鼓励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参加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等专业资格考试,提升专业水平。
3.邀请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到校开展讲座、培训和督导,为教师提供专业指导。
(三)考核与评价
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对教师的教学工作、心理咨询服务、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四、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与活动
(一)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1.按照教育部要求,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保证每班每两周至少开设1节心理健康教育课。
2.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内容包括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心理调适方法指导、心理品质培养等方面,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课堂讲授、小组讨论、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多种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度。
(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1.主题班会:每月组织一次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主题班会的内容要紧密结合学生的实际需求和心理特点,如学习压力调适、人际交往、情绪管理等。
2.心理健康教育周(月)活动:每年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周(月)活动,通过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剧表演、心理漫画展、心理拓展训练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3.个别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室每天定时开放,为学生提供个别心理辅导服务。心理辅导教师要遵循保密原则,与学生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
4.团体心理辅导:根据学生的需求和特点,定期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团体心理辅导的主题包括新生适应、人际交往、团队合作、自信心培养等。通过团体活动,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五、心理危机干预
(一)心理危机识别与评估
1.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警机制,通过心理健康测评、日常观察、学生报告等多种途径,及时发现可能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