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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我国自由贸易港航运法律制度研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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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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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我国自由贸易港航运法律制度研究

摘要

共建“一带一路”、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国家顶层战略,开启了航运强国的新篇

章,再现“舶交海上,不知其数”之盛况。航运作为商品交易最重要的运输方式,使全

球范围内通商成为可能,堪称是世界贸易循环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航运活动的风险性

和国际性需要法治予以保障。目前我国自由贸易港航运法律制度存在航运法缺失、船员

法位阶较低、航运法律体系化不高、立法模式和内容不完善等问题。航运发达国家(地区)航运

法律体系成熟完备,航运政策和法律完善,在立法模式上灵活高效。中国香港、新加坡等自

由贸易港聚焦高端航运要素,采取集中节约式立法、公约转化立法等多样形式,为航运

和贸易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值得我国自由贸易港学习和借鉴。

因我国自由贸易港法律制度是在国家法治之下的特殊法律制度,并已出台《海南自

由贸易港法》作为基本法律,因此同时从国家层面和特殊层面完善航运法律制度并使之

协调是最优路径。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后,最终要落地中国航运实践,体现中国特色,

从宏观层面将制度体系、立法模式和主要制度内容进行规划。一是分步骤、分阶段建立

自由贸易港航运法律制度体系,围绕基本航运要素完善国内航运法律制度,针对航运服

务要素制定配套法规;二是借鉴美国、中国香港、新加坡等自由贸易港立法模式和经验,在

立法模式完善方面,创新立法和修法形式,突出体现便捷性和成长性的需要,精简立法

并持续修订汇编,探索将《航运法》打造为统领航运的基本法律,以法律形式确认适用

国际公约的方式;三是对于具体的航运法律制度应以问题为导向,制定管用的制度解决

当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私法层面,《海商法》修订应适应国际海事新发展和自由贸易

的需求,明确促进贸易发展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追求,公法层面,在航运法律制度建设中

完善航运反垄断豁免、航行自由与无害通过、环境损害赔偿、国际船舶登记等制度,并

在自由贸易港空间范围内创新航运经营管理体制及海员管理制度。

关键词:自由贸易港;航运;海商法;船员;船舶

I

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Abstract

Thenationaltop-levelstrategiessuchasjointlybuildingBeltandRoadandbuildinga

freetradeportinHainanhaveopenedtheprefaceofashippingpowerandreappearedthe

grandoccasionofThenumberofshipsatseaisunknown.Shipping,asthemostimportant

modeoftransportationforcommoditytrading,makesitpossibletotradeglobally,whichis

themostimportantlinkintheworldtradecycle.Theriskandinternationalnatureofshipping

activitiesneedtobeguaranteedbythelegalsystem.Atpresent,therearesomeproblemsin

Chinasfreetradeportshippinglegalsystem,suchaslackofshippinglaw,thelowrankof

crewlaw,thelowsystematizationofshippinglaw,andtheimperfectlegislativemodeand

content.Shippingdevelopedcountries(regions)havecompleteshippinglegalsystem,perfectshipping

policiesandcrewlegislation,flexibleandefficientlegislat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