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合同对象
双方当事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买方(以下简称“乙方”),以及作为本合同订立的购房人或居住人。
二、合同定义
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拥有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位于杭州市的商品房(以下简称“房产”)出售给乙方,并乙方同意购买该房产。
三、房屋描述
房屋具体地址: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房屋地址”)
房屋面积:______平方米(下称“建筑面积”)
房屋结构和格局:_____________
四、交付时间
本次商品房买卖交付日期以最终竣工验收、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时间为准。具体交付日期将由甲方在房产竣工之日起十日内通知乙方。
五、房屋交付
甲方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乙方发出通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十日内到甲方指定的金融机构支付全部购房款项,并缴纳相应的税费。
六、房屋过户及产权
1.甲方保证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和商品房交付前,已办理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手续,并将不动产登记证书正本移交给乙方。
2.房屋交付后,乙方应当尽快完成相关产权过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不动产登记、产权证书等。
七、权益保障
甲方在合同签订前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产的相关产权证明、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
八、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每延迟一天应支付给乙方按购房总价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若延误达到十五天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购房款项。
2.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购房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应支付给甲方按购房总价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所述为双方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为确保购房过程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请双方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如若违约,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请双方在合同签订前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内容,确保双方权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