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5篇
篇1
按面积计费版
合同编号:XXXX
甲方(供热方):XXXX,位置:XXXX,联系方式:XXXX。
乙方(用热方):XXXX,位置:XXXX,联系方式: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的供热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热服务基本情况
1.供热方式:甲方采用XXXX方式为乙方提供供热服务。
2.供热设备:甲方使用的供热设备包括XXXX。
3.供热区域:甲方的供热区域包括XXXX。
4.供热时间:甲方的供热时间为每年的XXXX月XXXX日至XXXX月XXXX日。
二、用热服务基本情况
1.用热方式:乙方采用XXXX方式使用甲方提供的供热服务。
2.用热设备:乙方使用的用热设备包括XXXX。
3.用热区域:乙方的用热区域包括XXXX。
4.用热时间:乙方的用热时间为每年的XXXX月XXXX日至XXXX月XXXX日。
三、计费方式及标准
1.计费方式:甲方采用按面积计费的方式向乙方收取供热费用。具体计费标准为:建筑面积×单价/平方米。
2.收费标准:根据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甲方每平米收取的供热费用为XX元。
3.收费时间:乙方应在每年的XXXX月XXXX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年的供热费用。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供热服务,或提供的供热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供热费用,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热方式或设备,乙方应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其他约定
1.争议解决:如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合同修改:如需修改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甲方(签字/盖章):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盖章):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篇2
甲方(供热单位):北京市某供热厂
乙方(用户):北京市某居民小区12号楼3单元401室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的供热采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热采暖基本情况
1.供热区域:北京市某居民小区12号楼3单元401室
2.供热面积:建筑面积XX平方米,其中居住面积XX平方米,其他面积XX平方米。
3.供热方式:集中供热,热源为燃气锅炉。
4.供热时间: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长供热时间,甲方将提前通知乙方。
二、供热质量及温度要求
1.甲方应确保供热质量符合北京市相关标准,保证乙方室内温度不低于XX℃。
2.乙方应自行配备温度计,并定期检测室内温度,如发现温度不达标,应及时通知甲方。
3.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尽快进行维修和处理,确保乙方室内温度恢复正常。
三、采暖费用及支付方式
1.采暖费用:按面积计费,每平方米每月收费XX元,全年采暖费用共计XX元。
2.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每年供热开始前,即11月15日前,将全年采暖费用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正式发票,并依法纳税。
四、合同变更和解除
1.合同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合同内容,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2.合同解除: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在合同期内搬离供热区域,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但未使用的采暖费用。
甲方如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需停止供热,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乙方已支付的但未使用的采暖费用。
五、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供热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如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采暖费用,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