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
I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4
2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术语和定义 4
4监理及相关服务参考模型 7
4.1监理及相关服务参考模型的具体内容 7
5监理支撑要素 8
5.1监理合同 8
5.2监理服务能力 9
6监理运行周期各阶段监理要求 13
6.1监理运行周期 13
6.2工程招标阶段的监理要求 13
6.3工程启动阶段的监理要求 13
6.4工程需求阶段的监理要求 13
6.5工程设计阶段的监理要求 13
6.6工程研发阶段的监理要求 14
6.7工程实施阶段的监理要求 14
6.8工程上线试运行阶段的监理要求 14
6.9工程验收阶段的监理要求 14
7监理实施 14
7.1工程招标阶段 14
7.2工程启动阶段 15
7.3工程需求阶段 16
7.4工程设计阶段 17
7.5工程研发阶段 19
7.6工程实施阶段 20
7.7工程上线试运行阶段 23
7.8工程验收阶段 24
附录A(资料性附录)监理单位用表 1
附录B(规范性附录)承建单位用表 10
附录C(资料性附录)通用表格 21
附录D(规范性附录)流程图 24
13
电力行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范围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行业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的参考模型、支撑要素、机构要求、运行周期、监理职责
、流程及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电力行业的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668.1-2014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1部分:总则
GB/T19668.2-2017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2部分: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规范
GB/T19668.4-2017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4部分:信息安全监理规范GB/T
19668.5-2018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5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
GB/T19668.6-2018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6部分:应用系统:数据中心工程监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监理surveillance
即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业主单位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监理合同,对信息系统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来源:GB/T19668.1-2014,3.1]
3.2
监理机构surveillanceorganization
当监理单位对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实施监理及相关服务时,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来源:GB/T19668.1-2014,3.5]
3.3
建设单位Constructionunit
具有信息化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及相关服务价款能力的单位。
[来源:GB/T19668.1-2014,有修改]
4
3.4
监理单位surveillanceunit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资质证书,为建设单位提供监理及相关服务的单位。
[来源:GB/T19668.1-2014,3.3]
3.5
承建单位contractor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相应等级资质证书,承接信息化工程建设服务的单位。[来源:GB/T19668.1-2014,3.4]
3.6
监理工程师surveillanceengineer
监理单位正式聘任的,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来源:GB/T19668.1-2014,3.6]
3.7
总监理工程师chiefsurveillanceengineer
由监理单位法人代表书面授权,全面负责监理及相关服务合同的履行,主持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
[来源:GB/T19668.1-2014,3.7]
3.8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delegateofthechiefsurveillanceengineer
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余部分职责和权力的监理工程师。[来源:GB/T19668.1-2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