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合同
委托方(甲方):甘肃凯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2015-001
承揽方(乙方):甘肃金林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定西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测区范围:定西市通渭县马营镇污水处理工程。二、测绘工程费:
1.测绘项目费用预算依据:
测绘项目费用预算依据国测财字[2002]3号”文件《测绘工程产品价格》。结合本测区的实际情况,在《测绘工程产品价格》的基础上进行优惠。
2.取费项目及工程款和总价款:
预计测量面积75300平方米,合计总价款:0.66万元(陆仟陆佰元整)。三、甲方义务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开始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提出技术要求。
2、协助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为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可能的便利。
四乙方的义务
1、合同签订后5天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2、乙方应按合同要求的工期确保测绘项目完成。
3、乙方应当于成果交付前5日通知甲方,甲方应自收到测绘成果之日起5日内完
成验收。甲方负责验收的组织工作及支付验收费用。五、乙方向甲方交付成果:
1、本测区图根点一份,1:1000比例尺纸质地形图二份。
六、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测绘成果的所有权归甲方。
七、测绘工程费支付日期和方式
1、乙方提交验收申请甲方验收成果、资料合格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款。
八、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期提供测绘起算资料和必要的测绘成果。
2、付款时间每拖延一天按1‰支付给乙方。
九、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返工直至合格以上。
2、对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义务从国家安全的高度做好测绘资料的保密工作,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因向第三方转让所造成的同等成果造价的经济损失的责任。
十、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十一、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达不成协议,甲、乙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付款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
委托方签字:承揽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定区支行
账号:账号:662601020578400010
地址:地址:定西市安定区亨泰花园住宅小区5号楼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