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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福建漳州市漳浦县赤湖第二中心幼儿园顶岗教师招聘1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详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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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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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2025福建漳州市漳浦县赤湖第二中心幼儿园顶岗教师招聘1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以下哪一个是最为恰当的私人物品案例()。

A.卫星广播

B.免费电台

C.诊所

D.国防

【答案】:C

【解析】私人物品是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的物品。排他性是指可以阻止其他人使用该物品;竞争性是指一个人使用该物品会减少其他人对它的使用。卫星广播和免费电台,它们的信号一旦发出,众多用户可以同时接收,一个人收听并不影响其他人收听,不具有竞争性,而且也很难阻止他人接收信号,不具有排他性,属于公共物品。国防是为整个国家和全体公民提供安全保障,一个人享受国防安全并不影响其他人享受,不具有竞争性,同时也无法排除任何一个公民享受国防保护,不具有排他性,属于公共物品。诊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具有排他性,只有付费或者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能享受服务;同时也具有竞争性,当医生在为一个患者看病时,就不能同时为其他患者服务,会减少其他人对该医疗服务的使用,所以诊所提供的医疗服务是最为恰当的私人物品案例。

2、()是组织的个性与灵魂,是组织与其他组织相区别的关键特性,也是决定组织凝聚力和发展方向的核心因素。

A.组织文化

B.思维方式

C.薪酬结构

D.价值观念

【答案】:A

【解析】组织文化是组织在长期的实践活动中所形成的并且为组织成员普遍认可和遵循的具有本组织特色的价值观念、团体意识、工作作风、行为规范和思维方式的总和。它是组织的性格和灵魂,体现了组织的独特个性,使组织区别于其他组织。同时,优秀的组织文化能够增强组织成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并且指引组织朝着特定的方向发展。思维方式只是组织文化的一部分表现,它不能完全代表组织的性格和灵魂,也不是决定组织凝聚力和发展方向的核心要素。薪酬结构主要涉及组织对员工的报酬分配方式,它更多地与员工的激励和经济利益相关,虽然对组织有一定影响,但并非组织区别于其他组织的关键特征,也不是决定组织凝聚力和发展方向的核心要素。价值观念是组织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单独的价值观念不能像组织文化那样全面地涵盖组织的性格、灵魂等方面,组织文化还包含了团体意识、行为规范等多方面内容。所以答案是组织文化。

3、下列机构的印章中应当刻有国徽图案的是()。

A.市工商局

B.县公安局

C.部属重点大学

D.县人民法院

【答案】:D

【解析】本题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各机构的印章是否应当刻有国徽图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规定,下列机构的印章应当刻有国徽图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工作委员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办公厅以及国务院规定应当使用刻有国徽图案印章的办事机构,中央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以及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应当使用刻有国徽图案印章的其他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检察院;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市工商局属于政府的职能部门,并不在应当刻有国徽图案的印章的机构范围内。县公安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同样不在应当刻有国徽图案的印章的机构范围内。部属重点大学属于事业单位,并非应当刻有国徽图案的印章的机构。县人民法院属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其印章应当刻有国徽图案。综上,应当刻有国徽图案的印章的机构是县人民法院。

4、甲为杀害乙,在乙所熬的药中投放毒药,然而乙熬制此药是用于治疗牛的疾病,牛服用后未出现不良反应,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既遂

D.犯罪中止

【答案】:B

【解析】本题可依据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既遂、犯罪中止的定义和特征,结合题目中甲的行为来进行分析判断。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但尚未着手实行犯罪。在本题中,甲已经在乙所熬的药中投毒,表明其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行为,并非处于准备阶段,所以不属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甲投毒的目的是杀害乙,然而乙熬药是为了给牛治病,牛吃药后未出现不良反应,甲并未实现杀害乙的犯罪目的,这是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的,即乙没有喝投毒的药,所以甲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本题中甲投毒的目标乙并未受到伤害,没有满足故意杀人罪犯罪既遂的条件,所以不属于犯罪既遂。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甲并没有主动放弃犯罪或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其未得逞是因为乙没喝药这一意志以外的因素,并非出于其自身意愿,所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