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语文课程
第二节语文课程的性质与特点
壹语文课程的性质
贰语文课程的特点
语文课程的性质
所谓性质,是事物的本
质,是一种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属性,是该事物所特有的其他事物所没有的属性。
一、语文课程的性质
语文课程的性质,就是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区别。
语文课程与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思想品德等课程的区别:
语文课程是学习祖国语言文字运用的课程,既包括祖国语言内容的教学,又包括祖国语言形式的教学,要求掌握语言的形式,训练语言操作技能(听、说、读、写)和语言心智技能(思维),而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思想品德等课程虽然一般也以祖国语言为教学语言,但主要是学习语言的内容,偏重于对语言所表达的内容的理解与掌握。
语文课程教学负有语言形式方面教学与语言内容方面教学的双重任务。
一、语文课程的性质
学校还有一些课程同样是教学语言的课程,同样负有语言形式方
面教学与语言内容方面教学的双重任务,这就是英语、日语、俄语等外国语课程。
语文课程与外国语课程的区别:
前者是教学祖国语言,后者是教学外国语言,并且,外国语课程更偏重于语言形式的教学。
一、语文课程的性质
语文课程就是教学祖国语言的课程。
既包含祖国语言形式的教学,又包含祖国语言内容的教学;
既包含着一个民族的语言系统和规则的教学,又包含着按照这一语言系统和规则所进行的言语行为的训练以及按照这一语言系统和规则形成的言语作品的教学。
任何国家在基础教育阶段开设的语文课程,都是为了让本国的下一代热爱本国的语言,正确理解并规范使用本国的语言(在大多数情况下也就是教学母语,从母语的形式到母语的内容,从母语的知识系统到母语的实际运用,并以提高他们实际运用母语的能力为主)。
一、语文课程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的汉语文教材,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一、语文课程的性质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
2020年修订)》:
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祖国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
版)》:
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
一、语文课程的性质
汉语言不仅是汉民族的共同语,而且是中华民族的通用语,也是绝大多数中
国人的母语。
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中国语文教育主要是汉语言教育、母语教育。
现阶段我国中小学开设的语文课程,从根本上说,就是要让中国的中小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正确理解并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就是要通过语文教学,使中小学生获得基本的语文素养,为他们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中国语文课程教材要体现汉语言教育、母语教育的特点,中国语文教学要遵循汉语言教育、母语教育的规律。
一、语文课程的性质
语文课程的特点
语文课程是教学祖国语言的课程,就祖国语言形式的教
学而言是掌握中华民族乃至人类思维和交际、生存和发展的工具,就祖国语言内容的教学而言是传承中华民族乃至人类优秀文化。
二、语文课程的特点
(一)民族性
语文课程一方面是“工具学科”,是“形式训练”的学科,是旨在发展学习
其他学科所必须的知识、技能的学科;另一方面又是“人文学科”,是“内容学科”,是以理解、创造或表达思想为课题的“实质训练”的学科。
所谓语文课程的“工具性”,侧重于祖国语言形式的掌握,就是要使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
所谓语文课程的“人文性”,侧重于祖国语言内容的掌握,就是要培养学生成为具有中华民族行为方式与思想情感的人。
前者主要体现为语文知识与能力的教育,后者主要体现为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教育。
(二)工具性与人文性
二、语文课程的特点
语文课程的工具性与人文性,知识、能力与情感、态度、
价值观,都是综合在一起的;
并且,语文课程是注重实践的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
(三)综合性与实践性
二、语文课程的特点
壹语文课程的性质
贰语文课程的特点
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