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设立分公司合同范本复习过程8篇
篇1
一、合同双方
甲方:总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分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二、合同背景
鉴于甲方拟设立分公司,并委托乙方负责分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三、合同目的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方和乙方在分公司设立、经营和管理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分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并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
四、合同内容
1.分公司设立
1.1甲方负责提供分公司的注册资本,并确保注册资本的及时足额缴纳。
1.2乙方负责分公司的经营和管理,确保分公司的日常运营顺利进行。
1.3甲方和乙方共同负责分公司的设立登记工作,确保分公司的合法设立。
2.经营和管理
2.1乙方应制定分公司的经营计划,并提交甲方审批。甲方应根据经营计划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2.2乙方负责分公司的财务管理,确保分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甲方有权对分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2.3乙方应建立健全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分公司的运营规范。甲方有权对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
3.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有权对分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监督和改进工作。
3.2乙方有权获得分公司经营所得的合理报酬,具体报酬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报酬。
3.3甲方和乙方应共同承担分公司设立、经营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确保分公司的稳定发展。
4.违约责任
4.1甲方和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4.2乙方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或违法行为,导致分公司受到重大损失或面临重大风险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合同终止与解除
5.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一方需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5.2本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友好协商处理分公司的清算事宜。清算完毕后,分公司应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6.其他约定事项
6.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方和乙方共同所有。如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于由总公司设立的全资分公司。分公司是指总公司在其登记注册所在地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设立、经营和管理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本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双方协商同意。
第二章设立与登记
第四条总公司决定设立分公司,应制定分公司设立方案,明确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地点、负责人等。
第五条分公司的名称应体现总公司的名称和地域特色,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总公司应负责对分公司的登记注册工作,确保分公司具备从事经营活动的资格。
第三章经营范围与地点
第七条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总公司的批准。分公司不得超越总公司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第八条分公司的经营地点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应遵守总公司的经营地点规定,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地点。
第四章负责人与管理人员
第九条分公司的负责人由总公司任命,负责分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分公司负责人应遵守总公司的规章制度,履行对分公司的管理职责。
第十条分公司应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管理部门和岗位,确保分公司的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第五章财务管理与利润分配
第十一条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分公司应定期向总公司提交财务报表,接受总公司的财务监督。
第十二条分公司的利润分配应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应遵守总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确保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利益得到合理分配。
第六章风险管理
第十三条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防范和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