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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年锡林郭勒盟盟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85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带答案详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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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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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2025年锡林郭勒盟盟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85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青蛙:庄稼()

A.律师:被告

B.树木:城市

C.合同:买方

D.空气:健康

【答案】:B

【解析】青蛙对庄稼的生态环境有益;树木对城市的生态环境有益,所以得出相应结论。

2、某股份有限公司A股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据悉,该公司A股发行的最终规模达到321.71万股,其中战略配售95.28万股,网下发行47.32万股,网上发行179.11万股。该股份有限公司()。

A.其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B.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C.其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等作价出资

D.其资本必须划分为等额股份

【答案】:D

【解析】该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市的公司形式,属于股份有限公司这一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对于股东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非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那种认为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说法是错误的。在股东数量与出资设立方式方面,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并非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所以此说法不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要求。关于股东出资形式,虽然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这并不是股份有限公司区别于其他公司形式的本质特征。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显著特点之一就是其资本必须划分为等额股份。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向社会募集资金,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这种资本等额划分的方式有利于公司的股份发行、转让和流通,也便于股东权利的计算和行使。所以,其资本必须划分为等额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心特征之一,该说法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

3、马克思主义产生于()。

A.18世纪中叶

B.19世纪40年代

C.20世纪中叶

D.21世纪初

【答案】:B

【解析】马克思主义产生于19世纪40年代。19世纪欧洲资本主义的发展以及其内部矛盾的激化,为马克思主义的诞生提供了社会经济条件;无产阶级作为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为马克思主义产生奠定了阶级基础;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和英法空想社会主义等人类思想文化的优秀成果,为马克思主义的创立提供了理论来源。而18世纪中叶,资本主义尚处于上升阶段,未达到产生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矛盾激化程度;20世纪中叶,世界处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重建和发展时期,马克思主义早已诞生并得到广泛传播和发展;21世纪初,世界进入经济全球化等新阶段,马克思主义也在不断创新发展。所以马克思主义产生于19世纪40年代。

4、______对于长河落日圆相当于山峦对于______。()

A.戈壁风吹草低见牛羊

B.沙漠远近高低各不同

C.江河奔流到海不复回

D.夕阳千里共婵娟

【答案】:B

【解析】长河落日圆是与沙漠有关的诗句;远近高低各不同是与山峦有关的诗句。所以得到最终答案。

5、某区城管局以丙未按规定摆摊影响市容为由,扣押了其从事经营的小排车等物品。在实施扣押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丁将丙打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丁打丙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

B.因丙被打,扣押物品行为无效

C.扣押丙物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D.丙被打伤的损失,应由丁个人赔偿

【答案】:C

【解析】本题可根据行政法相关知识,对各说法逐一分析。首先来分析关于执法人员打伤当事人这一行为的性质。执法人员丁是在实施扣押过程中将丙打伤,其行为是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的,并非以个人名义进行的与职务无关的行为。所以该行为属于职务行为,而非个人行为。对于丙被打伤的损失,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由所在的行政机关,也就是区城管局来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由丁个人赔偿。接着看扣押物品行为的性质。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区城管局以丙未按规定摆摊影响市容为由,将其从事经营的小排车等物品扣押,这是为了制止丙的违法摆摊行为,对其财物实施的暂时性控制,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最后分析扣押物品行为与丙被打之间的关系。丙被打这一情况和扣押物品行为是两个不同的行为,二者相互独立。丙被打并不影响扣押物品行为本身的效力,不能因为丙被打就认定扣押物品行为无效。综上,扣押丙物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这一说法是正确的。

6、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前馈控制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