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2025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招聘声明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详解1套.docx
文件大小:71.53 KB
总页数:50 页
更新时间:2025-05-19
总字数:约3.42万字
文档摘要

2025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招聘声明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中国文学史上存在“魏晋人物晚唐诗”的说法,魏晋人物的风骨向来为后世所推崇。魏晋时期士大夫崇尚清谈,清谈成为当时的社会风尚。清谈以三部著作为根基,被称作“三玄”,这三部著作是指()。

A.《太玄》《论语》《庄子》

B.《老子》《庄子》《周易》

C.《论语》《庄子》《周易》

D.《太玄》《老子》《庄子》

【答案】:B

【解析】这道题主要考查对文化常识中“三玄”的了解。在魏晋时期,士大夫崇尚清谈,清谈所立足的三部著作被称为“三玄”。《老子》《庄子》和《周易》这三部典籍具有深厚的哲学内涵,在魏晋玄学发展过程中占据核心地位,构成了魏晋清谈的思想基础,所以“三玄”指的就是这三部著作。而《太玄》是汉代扬雄模仿《周易》而作的哲学著作,并非“三玄”内容;《论语》是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儒家经典,虽然在中国文化中地位重要,但也不属于“三玄”。所以正确答案是《老子》《庄子》《周易》。

2、双因素理论中的双因素是指()。

A.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

B.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

C.人为因素和政治因素

D.激励因素和保健因素

【答案】:D

【解析】双因素理论由美国心理学家赫茨伯格于1959年提出。该理论认为引起人们工作动机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保健因素,二是激励因素。保健因素是指造成员工不满的因素,包括公司政策和管理、技术监督、薪水、工作条件以及人际关系等。这些因素涉及工作的消极因素,也与工作的氛围和环境有关。激励因素是指能让员工感到满意的因素,包括工作本身、认可、成就和责任,这些因素涉及对工作的积极感情,又和工作本身的内容有关。而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人为因素和政治因素并非双因素理论所指的双因素。所以该题应选激励因素和保健因素。

3、当主送机关名称过多,致使公文首页无法显示正文时,恰当的处理办法是()。

A.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

B.在第一个主送机关称后加“等”字

C.酌情省略部分机关名称

D.全部省略(即不标注主送机关名称)

【答案】:A

【解析】当主送机关名称过多导致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恰当的处理办法是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因为在公文格式处理中,主送机关是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特定的规范要求。在第一个主送机关称后加“等”字的做法不能完整列出所有主送机关,不符合准确传达信息的要求。酌情省略部分机关名称可能会导致部分机关收文不明确,影响公文的传达和办理。而全部省略主送机关名称更是不符合公文规范,主送机关是明确公文送达对象的关键要素,不能随意省略。所以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以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且符合公文规范。

4、下列关于公文处理中发文办理环节做法正确的是()

A.秘书小张拟好稿件以后直接交给领导签发

B.秘书小王拿着领导签发后的文件正式印制

C.办公室小李因公文紧急未及登记直接用印

D.机要员小赵将用印登记后的公文邮寄分发

【答案】:D

【解析】公文处理中发文办理一般包括复核、登记、印制、核发等程序。拟好稿件后不能直接交给领导签发,通常需要先进行审核等工作,所以拟好稿件后直接交给领导签发的做法不正确。领导签发后的文件需先完成登记等流程才能正式印制,而不是直接印制。公文不论是否紧急,用印前都必须进行登记,未及登记直接用印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机要员将用印登记后的公文进行邮寄分发,这符合发文办理先登记再分发的程序,做法正确。

5、甲被某工商局处以5000元罚款,经多次催缴,甲仍未缴纳罚款,该工商局于是查封了甲位于XX小区价值500万元的别墅1套。工商局的行为违反了行政法的哪项原则?()

A.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B.比例原则

C.一事不二罚原则

D.平等原则

【答案】:B

【解析】本题可根据各行政法原则的含义,结合题目中工商局的行为来逐一分析。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是指当个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已产生信赖利益,并且这种信赖利益因其具有正当性而得到保护时,行政机关不得撤销这种信赖利益,而如果撤销就必须补偿其信赖利益损失。在本题中,未涉及行政相对人基于信赖行政机关的行为而产生的利益保护问题,所以不符合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果为了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应使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内,保持二者处于适度的比例。题目中,甲被处以5000元罚款未缴纳,工商局却查封了其价值500万元的别墅,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与其目的明显失衡,对相对人权益造成了过度的损害,违反了比例原则。一事不二罚原则是指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本题中工商局仅对甲作出一次罚款决定,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