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检验检测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在下列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中,体现犯罪实质特征的要件是()。
A.犯罪客体
B.犯罪客观方面
C.犯罪主体
D.犯罪主观方面
【答案】:A
【解析】犯罪构成是指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其中体现犯罪实质特征的犯罪要件是犯罪客体。所以体现犯罪实质特征的犯罪要件就是犯罪客体。
2、决定和决议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A.规范性
B.领导性和指导性
C.生成程序
D.时效性
【答案】:C
【解析】决定和决议都具有规范性、领导性和指导性以及时效性等特点,而它们的主要不同在于生成程序。决议必须经过会议讨论通过,以会议名义发布;决定既可以由会议讨论通过,也可以由领导机关或领导个人作出。
3、新自由主义是一种经济和政治学思潮,以下不属于新自由主义主要内容的是()。
A.市场是完全自由的竞争
B.主张私有化
C.倡导个人主义
D.倡导国家干预经济
【答案】:D
【解析】本题可根据新自由主义的主要内容来判断各选项是否符合。新自由主义是一种经济和政治学思潮,它强调经济自由化、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以及减少政府干预。市场是完全自由的竞争是新自由主义的核心观点之一,其认为市场具有自我调节的能力,通过自由竞争能够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促进经济的高效发展。主张私有化也是新自由主义的重要内容,新自由主义认为私有制是最有效率的经济制度,将国有企业等公有资产私有化,可以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竞争力。倡导个人主义同样是新自由主义的特点,强调个人的自由选择和自我利益,认为个人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会推动整个社会的进步。而倡导国家干预经济与新自由主义的理念相悖,新自由主义主张减少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反对国家对市场进行过多的调控和管制,认为政府干预会破坏市场的自由竞争机制,降低经济效率。所以不属于新自由主义主要内容的是倡导国家干预经济。
4、人们为了获得知识()
A.只要刻苦读书就行
B.只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就行
C.既要努力读书又要参加社会实践
D.只要抓住灵感和机遇
【答案】:C
【解析】获得知识不能仅靠刻苦读书或只参加社会实践,也不是仅靠灵感机遇,而是既要努力读书获取理论知识,又要参加社会实践将知识运用和深化,二者缺一不可。
5、张某系某私营企业的财务人员,他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20万元用于个人炒股,张某的行为构成()
A.挪用资金罪
B.职务侵占罪
C.挪用公款罪
D.贪污罪
【答案】:A
【解析】本题可根据各罪名的构成要件,结合题干中张某的行为进行分析。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在本题中,张某是私营企业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20万元用于炒股,炒股属于营利活动,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的关键在于“非法占有”,而题干中张某只是挪用资金,并非将资金非法占为己有,因此不构成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张某是私营企业的财务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所以其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同样要求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由于张某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这一主体身份,所以其行为也不构成贪污罪。综上所述,张某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
6、在市场调节能够广泛发挥作用的领域,市场存在着固有的缺陷。以下不属于市场调节固有缺陷的是()。
A.自发性
B.盲目性
C.滞后性
D.非计划性
【答案】:D
【解析】市场调节存在固有缺陷,主要表现为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自发性是指在市场经济中,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下,为了自身的眼前利益或不正当利益而产生的一些不当行为。盲目性是指生产经营者不可能完全掌握市场各方面的信息,也无法控制经济变化的趋势,因而其决策会带有一定的盲目性。滞后性是指市场调节是一种事后调节,从价格形成、价格信号传递到商品生产的调整有一定的时间差。而“非计划性”并非市场调节的固有缺陷。计划属于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