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上海物业服务合同10篇
篇1
甲方(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
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
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被委托对乙方购买的物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如住宅、商业等)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产权情况:乙方已取得该物业的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二、服务内容
1.物业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的清洁、绿化、安保、设备设施维护等。
2.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和标准,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要求,履行物业服务义务。
3.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并应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三、服务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并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为止。
四、服务费用
1.物业服务费用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2.支付方式:每季度/半年/年支付一次,乙方应在到期前十五日内支付下一期的物业服务费用。
3.违约责任: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管理制度。
其他约定的权利义务。
2.乙方的权利义务:
享有甲方提供的物业服务。
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管理制度。
其他约定的权利义务。
六、违约责任及赔偿
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七、其他约定事项
1.物业的装饰装修管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的使用性质。
3.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物业服务内容进行调整,但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的同意。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条款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保留对本合同进行修改的权利,修改后的内容以公告形式向业主公示即生效,无需另行通知业主。本合同中所列各方的名称和位置等为真实的和可联系的位置。任何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留存各自通讯记录变化的凭证以做凭证及备份目的之用(信函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发出视为送达)。如因本合同产生任何争议或者纠纷时,任何一方可以将相关文件或争议进行公示在本小区的宣传栏处或以向上海市相关的主管部门申诉等途径来寻求解决途径解决争议或者纠纷的解决途径解决争议或者纠纷。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业主委员会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上述合同中如包含服务交接约定或续签的相关约定除外)。如需填写详细内容请使用打印或印刷填写等形式作为本合同附件,以避免本合同出现手写文字等情况而影响本合同法律效力及有效性等情形发生。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对前期上海物业服务合同条款均予以认可并承诺遵守履行本合同约定事项条款等内容表述形式相同上述合同中已有类似规定执行!”。本合同的附加附件符合规定视为符合国家规定内容和法规!但需要在符合前提的情况下对各类收费性收费性质金额内容进行合理的定价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确定后方可执行!否则视为无效条款!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效力时限参照协议中所描述相应约定处理相关问题!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不明事宜可另行协商解决!如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仲裁方式解决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