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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燃气从业人员实操考场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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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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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燃气从业人员实操考场规则
1.考生在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与《身份证》进入考场,再进入考核人员指定或抽签确定的工位,将《准考证》与《身份证》摆在工位明显处。考生就位后要认真听取考评人员宣讲《考生须知》。
2.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已进场考生经考核人员验收考核登记表并同意后可以退场,考生迟到不延长考试时间,考生退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或再进场续考。提前交卷(或考件),应先举手示意,待考评人员验收后,才能离开考场。
3.考前考生按要求摆放鉴定考试器材和原材料,在考评人员宣布“开始考试”后才能开始考核项目的实际操作。
4.考试结束时,考生听到考评人员宣布“考试结束”后应立即停止考核项目的操作,按文明生产要求处理现场,将试卷、考件、草稿纸放在工位台面上,然后有秩序地从考场前门退场,退场时不得带走试卷、考件、草稿纸与任何非自带物品。
5.考生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本岗位(工种)的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独立完成考核项目,不得随意交换工位、试卷与考件;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左顾右盼,偷看、抄袭他人答卷;不准夹带、冒名顶替他人;不得在考场内吸烟或吃东西;考试过程中一般不得上厕所。
6.考生应自觉服从考核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评人员的正常工作,考核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